弭兵之盟

弭兵会盟,是春秋时期的两次重要的外交事件。[1]弭兵意思为平息战事。出自《左傳·襄公二十七年》:「人曰弭兵,而我弗許。」[2]

第一次弭兵会盟

起因

晋国楚国两大国之间,有一个中立的力量——宋国。宋国大夫华元不但与晋国执政卿栾武子是好朋友,也和楚国令尹子重交好。华元在知道晋楚互派使臣之后,就在这一年(鲁成公十一年,前580年)的冬天,“如楚,遂如晋,合晋、楚之成。” 华元奔走于晋、楚之间,以调解两国的关系,促成晋楚和平相处。

结盟

周簡王七年(鲁成公十二年、晋厉公二年、宋共公十年、楚共王十二年,前579年),在华元的安排下,晋国的卿士燮与楚国公子许偃在宋国的西门外会盟。签订的合约是:“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贽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胙国。”

会盟之后

晋国、楚国第一次弭兵之盟很不稳定。晋楚两国长达半个世纪所积的仇隙,是不可能在短期之内,或者只靠这一纸合约化解的。晋国、楚国双方在形势不利于己时,都希望靠着暂时的休战而得以调整;但是,当形势好转时,就会把盟约抛在脑后,发起新的攻击。签订合约后不久,就爆发了鄢陵之战,楚国被打败。

鄢陵之战后,战败的一方楚国处在非常困难的境地。不过,胜利的晋国也陷入了危机。晋厉公想乘胜消灭晋国的一些有权势的贵族。于是,提拔左右的近臣,杀掉郤氏家族。不幸的是,晋厉公杀掉郤氏后,反被栾书中行偃所杀,晋国大乱。秦国又在晋国内乱的时候,经常袭击晋国。晋国内部有大族与国君的斗争,外部强敌咄咄逼人,陷入内忧外患之中。

第二次弭兵会盟

起因

晋国楚国齐国秦国春秋时期的强国,都想再一次弭兵。于是,宋国大夫向戌为第二次弭兵积极进行外交活动。鲁襄公二十七年(前546年),晉國、楚國、齊國、秦國、鲁国衞國陈国蔡国郑国许国宋国邾国滕国等14国在宋国的西门之外结盟。

列国代表:

结盟

签订的盟约是:“晋、楚之从,交相见也。”意思是:“晋的仆从国要朝贡楚国,而楚的仆从国要朝贡晋国。”与会14国中,齐国作为晋的盟国,不朝拜楚国;秦国为楚国的盟国,亦不朝于晋国。邾国为齐国的附庸,滕国为宋国的附庸,不参与盟会。

弭兵会上,和上次一样,杀气腾腾。楚国的令尹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楚人衣内皆裹甲,准备动武,以求做盟主,坚持在盟会时,先进行「歃血」。楚国达到目的之后,在载书上写名时,先写上晋国,第二次弭兵之盟在很紧张气氛之中结束。

结盟之后

會盟后,春秋争霸战争暂时停止。战争减少使得中原小国承受的战争灾难与负担减轻很多。但是,这些小国此后“仆仆于晋、楚之庭”,“牺牲玉帛,待于二境”,受到晋国楚国两国的严重剥削。

前545年,齐景公陈哀公蔡景侯燕懿公杞文公胡国君主、沈国君主、白狄朝拜晋国晉平公

同样,鲁襄公宋平公陈哀公郑简公許悼公朝拜楚国楚康王

大国对小国的穷征暴掠使小国“不敢宁居,悉索敝赋,以来会时事。”郑国大夫子产曰:“诸侯靖兵,好以为事,行理之命,无月不至。贡之无艺,小国有阙,所以得罪也。诸侯修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左传·昭公十三年》)

小国必须「尽其土实,重其币帛,供其职贡,从其时命,贺福吊凶」,对晉國、楚國承担繁重赋税。而晉、楚两国,牺牲了小国的利益,达到暂时的和解。

意义

弭兵会盟对春秋时期的变局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推动春秋历史进程。而「弭兵」运动的成功,反映了宋国,作为弱小国家,在春秋政治舞台上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这是宋国外交的极大胜利。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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