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人堡

張人堡1972年),台灣連環殺人罪犯,在1993、1994、2003年間先後涉及苗栗後龍80歲老婦強盜姦殺案、嘉義殺害母親同居人案及士林箱屍命案(殺死同居女友),共殺害3人。

3起案件審理後在2004年11月11日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確定。

張人堡現已羈押在台北看守所,等待槍決。

案發過程

苗栗後龍80歲老婦強盜姦殺案 (1993)

1993年8月14日,張人堡在苗栗後龍海巡部隊服兵役時,因看見一名83歲老婦牽牛獨行,便撿起樹幹痛打,並劫取金飾強姦。後因擔心穿著軍服犯案會觸犯軍法,因此將其殺害,並取出一根長達52公分的長鐵條,插入其陰道。[1]在2003年因士林箱屍案被捕應訊時還曾告訴法官:「想看看八十幾歲女人的陰道與二十幾歲女人的陰道有何不同。」聽說張人堡擅長'金雞獨立式"金雞獨立式-女方站立著,空出一隻手將一隻腳向空中抬起,如劈腿一般,而男方從女性背後插入

嘉義母親同居人命案 (1994)

在苗栗後龍發生命案後,當時並未承認自己的犯行,在隔年服兵役完成返回嘉義時,因不滿母親同居人大聲咆哮、拳打腳踢,故在衝突中,將其殺害。

台北士林箱屍案 (2003)

隨後服刑近7年,在台北市士林區定居。與余姓女友交往,兩人是姐弟戀,且跟毒品扯在一起。在2003年8月8日,因不滿余姓女友責備張人堡不幫忙拿藥,且余女持水果刀劃傷張男手臂,張男竟奪刀猛刺余女胸部三刀致死,再以行李箱裝屍體,從三樓住處用繩索往下垂吊,因繩索斷裂,行李箱掉落一樓鐵皮屋頂發出巨響,張趕緊爬到屋頂,慌亂中把行李箱藏在防火巷裡,再向余女友人借車搬運屍體遭拒,余女友人察覺有異,於是報警。

張男因此案被捕到案,全部3起案件皆不肯認罪,毫無悔意。

後續發展

2004年6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將1993年苗栗後龍老婦強盜姦殺案、2003年士林箱屍案分別判處死刑、兩個8年有期徒刑,合併後應執行死刑[2]

條目

參考連結

TVBS 破案一線間 專題

  1.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819/453873/ 蘋果日報 凶宅打卡
  2.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40617/1013505/ 蘋果日報 箱屍案變態殺人犯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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