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燾 (南宋)

秘閣修撰張根之子。政和八年(1118年)王昂榜進士第三人,授官文林郎、辟雍錄、秘書省正字靖康元年,李纲为亲征行营使,聘燾入幕,李綱被貶,張燾亦貶。宋室南遷後,历任湖州通判司勳員外郎起居舍人中书舍人等職,绍兴八年累官兵部侍郎。1138年任吏部尚书。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十月戊子,自左太中大夫、提举太平兴国宫除同知枢密院事[1]。次年(1163年),任命为参知政事,以年老辞。乾道二年(1167年)卒,谥忠定。[2]有子張垓、張埏。

張燾(1092年-1167年,字子公,饒州德興(今江西德興)人。南宋政治人物

注釋

  1. 宋史》卷二一三宰辅表四
  2. 周必大《张忠定公神道碑》:“乾道二年四月旦,资政殿大学士左大中大夫致仕张公薨于饶州德兴县之里弟。是岁十二月甲申葬本县铸印台先茔之侧。其子既类行实闻于朝,谓必大尝以文学掾事公于升,撰名诗碣墓道,义不容辞。”

參考書目

  • 宋史》卷三八二〈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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