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贤
生平
出生于奉贤县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其父1926年毕业于东南大学化学系,在交通大学化学系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徐景贤在上海南洋模范小学、中学读书,是全校第一批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任南模通讯组组长。1951年高中毕业,进市级机关任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干事,业余写作,发表了不少文学评论、杂文和散文等。徐景贤的《生命似火》讴歌了上海科技界模范人物彭加木。《收获》1965年第1期曾发表徐景贤和张英合作的《带电的人》,他参与创作的话剧《年青的一代》获得了国家文化部颁发的优秀创作奖,并被搬上银幕。
1964年至1965年7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写作班,参与领导文学组。1965年7月至1967年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写作班党支部书记、市委宣传部文艺处副科长。
1967年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后任上海市委书记。因文化大革命罪行,于1976年10月被隔离审查,1980年5月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提前3年于1992年6月保外就医;1995年刑满;1999年恢复公民政治权利。曾任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1]。
2003年,回忆录《十年一梦》在香港时代国际出版有限公司出版。2013年《徐景贤最后回忆》在香港出版。
家人
夫人葛蕴芳:在徐汇区图书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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