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栻

徐栻

大明南京工部尚書
籍貫 直隸常熟縣
字號 字世寅,號鳳竹
出生 正德十四年(1519年)
直隸常熟縣
逝世 萬曆九年(1581年)
直隸常熟縣
出身
  • 嘉靖二十五年丙午科舉人
  • 嘉靖二十六年丁未科同進士出身

徐栻1519年-1581年),字世寅,號鳳竹直隸常熟縣(今常熟市)。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舉人,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聯捷進士。授江西宜春縣知縣,懲治權相嚴嵩不法家人。

隆慶元年(1567年),由湖廣按察司副使升雲南布政使司右參政[1]。隆慶五年(1571年)遷順天府府尹。萬曆初為工部侍郎,與劉應節請開膠萊河,得到張居正支持,結果耗費甚多,無功而返。[2]累官南京工部尚書[3]

著作

刊《條例備考》24卷。

注釋

  1. 《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之四》1:隆慶元年二月癸卯 升福建按察使劉佃、江西按察使江珍為布政司右布政使,湖廣副使徐栻為右參政,南京工科給事中甄沛為左參議:佃仍福建,珍、栻俱雲南,沛江西;山東道御史張元卿、光祿寺寺丞萬廷言,俱按察司僉事:元卿福建,廷言雲南,提調學校。
  2. 《明史·卷二二零》:初,王宗沐建議海運,應節與工部侍郎徐栻請開膠萊河,張居正力主之。用栻樣兼僉都御史以往,議鑿山引泉,計費百萬。議者爭駁之。召式還,罷其役。栻,常熟人,累官南京工部尚書。
  3. 《國朝獻徵錄·卷五十二》:張元忭,《南京工部尚書常熟徐公拭墓志銘》

參考書目

官衔
前任:
陳墀
明朝饒州府同知
1559年-1560年
繼任:
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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