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

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2010年5月4日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七十五条规定设立、并于2011年8月1日起启用的纪念章[1][2],分为两种。

授予原则

颁发给执行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该纪念章的具体名称和颁发范围,由总政治部拟定并报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3]

图案

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
执行重大任务纪念章略章执行作战任务纪念章略章

参考文献

  1. 解放军启用新式勋章 存檔,存档日期2013-05-29.
  2. . 中国军网. [2016-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8-07).
  3. 赵风云. . 解放军报. [2016-05-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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