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斯特恩

扬·哈菲克松·斯特恩荷蘭語,约1626年 – 1679年2月3日下葬)是17世纪(即荷兰黄金时代荷兰风俗画油画家。他的作品以心理洞察力、幽默感以及丰富的色彩为特点。

扬·斯特恩
扬·斯特恩自画像 (1670)
原文名
出生Jan Havickszoon Steen
1626年
荷兰共和国荷兰莱顿
逝世1679年
荷兰共和国荷兰莱顿
国籍荷兰共和国
教育程度尼古拉斯·克尼普菲Nicolaes Knüpfer
知名于油画
运动荷兰黄金时代油画Dutch Golden Age painting

生平

斯特恩生于莱顿一个富裕的天主教家庭中,家中两代人以酿酒为生,并开有酒馆。像他著名的同时代者伦勃朗一样,斯特恩上了莱顿的拉丁学校。他从尼古拉斯·克尼普菲Nicolaes Knüpfer(1603-1660)那里接受了油画训练,后者是在乌得勒支的一位德国油画家,专画历史性和形象性场面。从斯特恩作品的构图和颜色中可以发现克尼普菲的影响。给予斯特恩灵感的还有阿德里安·范·奥斯塔德(Adriaen van Ostade)和伊萨克·范·奥斯塔德(Isaac van Ostade),他们是农村风景油画家,住在哈勒姆。但斯特恩是否师从过奥斯塔德已不可考。

快乐的家庭(The merry family)

1648年,斯特恩和加布里埃爾·梅曲在莱顿建立了圣路加公会Guild of Saint Luke)。不久他成了著名风景画家扬·范·霍延Jan van Goyen)的助手并搬进了后者位于海牙Bierkade的家里。1649年10月3日,他与范·霍延的女儿玛格丽特结婚,后来他们生了8个孩子。斯特恩和岳父共事至1654年,那年他搬到了代尔夫特并办起了酿酒厂De Roscam(或称De Slang),但生意并不太成功。在1654年代尔夫特爆炸发生后,艺术市场衰落了,但斯特恩画出了他著名的《代尔夫特市长及其女儿》(A Burgomaster of Delft and his daughter)。[1]很难说这幅画是肖像画还是风俗画。

斯特恩在瓦尔蒙德的故居

从1656年到1660年,斯特恩住在莱顿以北的瓦尔蒙德(Warmond)。从1660年到1670年他住在哈勒姆。在这两个时期,他达到了创作上的高产期。1670年,在其妻子于1669年去世及其父亲于1670年去世后,他搬回莱顿并在此度过余生。当艺术市场1672年垮掉,即所谓“灾难年”(Rampjaar)之时,斯特恩开了家酒馆。1673年4月,他和玛丽亚·范·埃格蒙(Maria van Egmont),后来他们生了一个孩子。1674年,他成了圣路加公会的会长。弗兰斯·范·米里斯(Frans van Mieris)成了他的酒友之一。1679年他在莱顿去世,葬于彼得教堂的家族墓中。

孩子们教小猫跳舞(Children teaching a cat to dance)

作品

圣尼古拉斯节的盛宴(The Feast of Saint Nicholas)

日常生活是斯特恩的主要绘画题材。他画的许多风俗场面,比如圣尼古拉斯节的盛宴The Feast of Saint Nicholas),其活泼热烈已达到混乱和淫荡的地步。由此而来的荷兰语谚语een huishouden van Jan Steen即“一个扬·斯特恩家庭”意为一个混乱的场景。他画中微妙的暗示看来表示斯特恩旨在提醒观众,而并非请他仿效这种行为。斯特恩的许多油画都和老的荷兰谚语或文学有关。他经常用他的家庭成员作模特,但他的自画像却很少,在自画像里他也丝毫不显虚荣。

他对创作其他题材也毫不羞涩。他画过历史性、神话性和宗教性场景、肖像、静物以及自然场景。他的儿童肖像画非常著名。他也因其对光线的熟练运用以及注意细节而著称,最引人注目的是画中的波斯地毯及其他织物。

他非常多产,创作了大约800幅油画,其中约350幅流传至今。他的作品被同时代人估价很高,所以他卖画赚了很多钱。他的学生不多,现在只知道有理查德·布拉肯比赫Richard Brakenburg)。[2]但是他的画作给了无数画家以灵感。

注释

  1. . [2011-06-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06-08).
  2. Liedtke, W. (2007) Dutch Paintings in the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p. 836.

外部链接

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扬·斯特恩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