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物機

抓物機英語:)或稱夾娃娃機釣物機[1]是一種電子遊戲機,它將奖励物品陳列於透明箱內,當玩家投入錢幣後,可以控制一个機械手臂来抓取其中的物品,如果成功抓住并被自动放入取物孔则可获得该物品作为奖品。有些抓物機會設定保證價格,也就是玩家投幣滿機台設定的金額後,可以一直嘗試夾取物品直到成功到手。

台灣士林夜市擺設的選物販賣機
日本新潟市擺設的太東娃娃機
日本世嘉NEW UFO CATCHER選物販賣機

抓物機的內容物五花八門,傳統以毛絨玩具(即娃娃,也是"娃娃機"名稱的由來)為多,現今除毛絨玩具外,也有商家將手錶鑰匙圈、食物、衣物等放置箱中。

各地差異

 美國

抓物機是源自美國的一種糖果分配器,這些遊戲的早期版本包括巴拿馬蒸汽鏟,伊利挖掘機和鐵爪;1939年動畫《Naughty but Mice》即出現此類產品,美國常在必勝客等店鋪能發現此類機器。台灣早期亦有引進太東贸易的CROWN 62与 世嘉的Skill Diga此類產品,當時以夾糖果及香菸為主。

 日本

60年代義大利生產的「美洲虎之爪」流入日本,日本在1965年由太東貿易(現今的TAITO)仿造出了日本第一款同類產品,同年世嘉也推出了類似的設備。

主要在遊戲機中心出現,1985年世嘉販售「UFO CATCHER」是「選物販賣機」(或稱「禮品機」 [2])的濫觴,在日本成為抓物機的代名詞。

臺灣

台灣夜市雜貨店常可見到。在臺灣官方認定上,一般「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娃娃機)投幣次數不限、提供物品取決於技術及熟練程度;而選物販賣機則否,以保證夾取金額方式,販賣各種糖果、玩具、娃娃、禮品等,兩者不能一概而論。[3][4]台裝抓物機在90年代異軍突起,銷售歐美與日本,佔美國80%以上市場,與拉霸同為台灣隱形冠軍企業之一。

 歐洲

糖果分配器曾在歐洲盛行一時,後因經營商將糖果置換成錢幣,1951年該類裝置被定義為賭博裝置,遭法律明令禁止,歐洲的市場與發展因此中斷。

成本控制

为了控制运营成本,一部分经营者会控制夹娃娃机的抓取成功率,例如通过投入金币累积量等来控制抓具的收紧力度来调整成功率,从而迫使玩家需要投入大量金额去抓取物品,而运营者从而较快地收回投入成本。[5]

流行文化

參考資料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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