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搖搖哥事件

政大搖搖哥事件,是一起2016年3月31日發生於臺灣臺北市、涉及人身自由之事件。一名常出沒於國立政治大學、暱稱「搖搖哥」的丁姓男子,因精神障礙而於當日下午遭強制送醫[1],後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簡易庭裁定應予釋放。[2]

概要

據傳搖搖哥是常出沒國立政治大學校園的精障與風雲人物。自內湖隨機殺人事件後,台北市政府無預警將搖搖哥強制送醫,聲稱是經民眾檢舉,造成人權團體、律師、學者批評。

狀況

政治大學學生認為,搖搖哥為沒有危險性,是校內風雲人物。政治大學教授劉宏恩指出,搖搖哥經常出現在校園附近,有時會揮舞手臂、搖頭晃腦、自言自語,但從不曾傷害自己或他人。[3]

被抓

3月31日中午,搖搖哥被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警察、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政大駐警隊強制送醫,兩名警員扣住搖搖哥。過程中搖搖哥不斷反抗並大喊:「我沒有犯法」、「我有傷人嗎」,並不斷掙脫員警手臂;但兩名員警仍強制將他拉上擔架,推上救護車送醫。

學者、人權團體、律師知道後指責,搖搖哥強制送醫違反人權,而且強制送醫對搖搖哥本身已經產生心理傷害,要求立即放人,進一步擔憂恐懼自己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台灣人權促進會當夜與戰鬥法律人成員律師劉繼蔚等人緊急會商後,緊急向台北地方法院提交提審聲請書。

4月1日日間,律師團成員曾威凱、謝富凱、周宇修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等人,在台北地方法院前呼籲民眾上網簽署公版提審聲請書,聲援營救搖搖哥;律師團並在台北地方法院門口前高喊:「停止濫權、立即放人」,呼籲北市府立即釋放沒有危險性的搖搖哥。[4] [5][6][7]同日,前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總經理馮賢賢臺北市市長柯文哲facebook頁面留言批評,柯文哲叫別人包容如海,他卻去抓拒絕「被脅迫」的市民,騷擾所有能被掌握的精神障礙者;「柯市長,你在踐踏人權」,如果柯文哲不辭職下台,柯文哲應該立即「被同意」上課修補他破損的腦袋和昏聵的心[8]

釋放

4月1日晚間,在人權團體的努力下與搖搖哥本人表態不願住院,搖搖哥獲得釋放。[9]

注釋

  1. 林朝億. . 新頭殼. 2016-03-31 [2016-05-16].
  2. 林朝億. . 新頭殼. 2016-04-02 [2016-05-16].
  3. . 蘋果日報.
  4. 三立新聞網. .
  5. . 蘋果日報.
  6.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7. . 蘋果日報.
  8. 黃麗芸. . 中央通訊社. 2016-04-01 [2016-11-19].
  9. 提審成功!搖搖哥想回家 醫院同意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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