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
教師(英語:,中文口語也常稱作「老師」,舊稱「先生」),又稱作教育工作者、教員,是大眾對教育從業者的稱呼,是培養社會所需人才的專業。於教育機構;因應社會需要,亦有家庭教師的私人從業者。在教育上,其職責是傳授學生知識、學習方法和實踐技巧(傳道、授業、解惑)。在不同的時代、地方和文化,對要擔任教師的學歷要求和分類亦隨之不同。在不少國家及地區,教育課程由有關的教育機關審核及/或考試才得確認其教師專業資格。
古代
教師最早被稱為「師氏」、「父師」、「少師」,「教书匠」,「先生」,「老師」初指年老資深的學者,亦是對教師的尊稱,私學教師則被稱為塾師、館師、館賓、館客,後人對教師的尊稱尚有西席、西賓、先生、夫子、絳帳。
職級
中學層級
在高級中學各級學校裡,教師區分導師、助理教師、副教授師及教授師多個職級,有些設有講座教師職級。
外部链接
- 香港教師註冊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 中華民國教師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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