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
散打,又称散手,是两人按照一定的规则,并运用武术中的踢、打、摔等攻防技法制服对方的、徒手对抗的格鬥项目,它是中国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古传散手(杀伤力大)、现代散打(限制较多)。 古传散手作为散打的最早发展要能对抗单人和兵器或多人的格斗,用头、指、掌、拳、肘、肩、膝、腿、胯、臂等部位攻击,主要的技法为打、踢、拿、跌、摔等其中还有肘膝等技法,在格斗中讲究出其不意,不讲究花法只讲究打赢实用。 现代散打就是常见的以直拳、摆拳、抄拳、鞭拳、鞭腿、蹬腿、踹腿、摔法等技法组成的以踢、打、摔结合的攻防技术。 散打没有套路,只有单招和组合,见招拆招。
规则简介
散打比赛一般采用淘汰制,但也可使用循环制进行比赛。比赛场地为高8公寸,长宽各80公寸的木台,台中央有直径12公寸的国际武术联合会会徽。台上鋪巧拼墊,台下四周铺有高3公寸,寬20公寸的保護巧拼墊。比赛一般进行3局,采取3局2胜,每局净比赛时间为2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与其他格斗类比赛(柔道、跆拳道、空手道)等类似,在介绍运动员、每局比赛开始、宣布结果和边裁换人时,相应人员都要行礼(抱拳礼),为了保护运动员,运动员必须穿戴包括拳套、护头、护胸、护齿、护裆等在内的完整的护具进行比赛。
比赛中禁止用危险动作攻击对方,具体可参见参考资料中规则。符合规则的击中对方的头部、躯干、大腿等有效部位根据难度分别可以得到1分或2分,而若违反规则则根据严重程度判对方得1分或2分,具体得分规则可以参考参考资料中规则。
胜负判定
优势胜利
- 若一场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裁判可判定为技术强者为胜(TV-技术优胜)
- 被侵人犯规之外的重击倒地不起10秒判定对方胜(KO-10秒优勝)
- 被侵人犯规之外的重击强制读秒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FC-强制读秒)
体重分级
- (一) 48公斤级
- (二) 52公斤级
- (三) 56公斤级
- (四) 60公斤级
- (五) 65公斤级
- (六) 70公斤级
- (七) 75公斤级
- (八) 80公斤级
- (九) 85公斤级
- (十) 90公斤级
- (十一) 90公斤级以上级
每局胜负
(一)优势胜利
- 在一局比赛中,先完成三个三分动作者。
- 在比赛中,双方实力悬殊,台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的同意,判技术强者为该场胜方。
- 被重击(侵人犯规除外)倒地不起达10秒,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 一场比赛中,被重击强制读秒(侵人犯规除外)达3次,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 比赛中,运动员出现伤病,经医生鉴定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二) 得3分
- 用主动倒地的动作致使对方倒地,而自己迅速站立者,得3分。
- 用转身后摆腿击中对方躯干部位而自己站立者,得3分。
(三)得2分
- 一方倒地(两脚以外任何部位接触台面),站立者得2分。
- 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
- 被强制读秒一次,对方得2分。
- 受警告一次,对方得2分。
(四)得1分
- 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得分部位:头部、躯干、大腿、小腿)。
- 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大腿和小腿。
- 运动员消极8秒,被指定进攻后,8秒钟内仍不进攻,对方得1分。
- 主动倒地超过3秒钟不起立,对方得1分。
- 受劝告一次,对方得1分。
(五)不得分
- 方法不清楚,效果不明显。
- 双方倒地或下台。
- 双方互打互踢。
- 用方法主动倒地,对方不得分。
- 抱缠时击中对方。
- 被侵人犯规之外的重击强制读秒达2次,判对方为该局胜方
- 一方2次下台,判对方位该局胜方
- 得分多者为胜方
- 若得分相等,按以下次序判断:
- 受警告次数少方为胜
- 受劝告次数少方为胜
- 当天体重轻者为胜
- 若仍无法判断,则判为平局
每场胜负
- 先胜两局者为胜
- 运动员因伤不能比赛时,判对方为胜(DI-因伤弃权)
- 因一方犯规,另一方诈伤,判犯规一方为胜
- 因对方犯规而受伤不能继续比赛时,判胜,但不能参加其后比赛。
- 若获胜局数相同
- 循环赛中,判为双方战平
- 淘汰赛中,依下列次数判断:
- 受警告次数少方为胜
- 受劝告次数少方为胜
- 若仍无法判断,则加赛1局。
名次判断
- 淘汰赛直接产生名次
- 循环赛按以下顺序判断:
- 负局少者列前
- 受警告次数少者列前
- 受劝告次数少者列前
- 抽签时体重轻者列前
- 若仍无法判断,则名次并列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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