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青镇

2016年,伊春市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新青街道办事处,下辖地区由新青区直辖[2]。2019年6月,国务院同意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撤销新青区,设立丰林县[3];同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新青镇[4]

新青镇
概览
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级行政区丰林县
行政区类型行政建制镇
行政区划代码23 07 24 100
村级区划单位数4
- 社区4
- 行政村0
地理、人口、经济
坐标48°17′12″N 129°31′29″E
电话区号+86 
时区UTC+8北京时间

新青镇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伊春市丰林县下辖的一个[1]

行政区划

新青镇下辖以下村级行政区划单位[5]

黎明社区、红建社区、永进社区和新民社区

参考资料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2. 伊政函〔2016〕83号
  3.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9〕63号)
  4. 《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对伊春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黑民函〔2019〕103号)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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