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孔炤

方孔炤為方大鎮之子。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成丙辰科进士,授嘉定州知州。調任福寧知州、兵部主事。天启初年,為職方員外郎。因忤崔呈秀,被削籍。崇禎元年(1628年)復起为尚寶司卿,尋丁外艱,廬墓三年。崇禎七年甲戌發生民變,焚掠巨室,獨不與而因靖亂,撫按表薦之,起南璽卿。

方孔炤1590年-1655年),原名若海,字潜夫,號仁植桐城(今屬安徽省)人。明朝政治人物。

孔炤精通醫學、地理、軍事。崇祯十一年,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湖廣,剿寇九战八捷。因与杨嗣昌不合,以香油坪之败,遂下大理寺[1]。後得减罪,僅戍紹興。不久召入陛見,任河北屯撫。甲申明亡後歸隱白鹿山,讀書著述。順治十二年(1655年)卒,葬樅陽橫埠合明山,門人稱之為貞述先生。著有《全邊略記》、《周易時論》等。其中《全邊略記》第十二卷卷末附《大明神勢圖》。有子方以智,崇禎十三年庚辰進士。

注釋

  1. 《桐城方氏七代遗书·方以智传》载:“方以智……父孔绍,万历丙辰进士,巡抚湖广,为时相所忌,以失律逮下狱。”

參考書目

官衔
前任:
朱之臣
明朝嘉定州知州
天啟年間
繼任:
李一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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