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伯

施伯
国家鲁国
官位鲁国大夫
施父

施伯-?),氏,名字已失考,是施父的儿子,魯惠公的孙子[1]鲁国大夫。

生平

前685年,齐桓公回国即位,任命鲍叔牙执掌国政,鲍叔牙辞谢,向齐桓公推荐了管仲,并建议向鲁国提出请求让管仲回来。齐桓公认为,施伯是鲁君的谋臣,如果知道要起用管仲,一定不会把人交出来。鲍叔牙回答,只要告诉鲁国打算在群臣面前处死管仲,那么鲁国就会交出管仲。齐桓公便派人按鲍叔牙所说的那样去鲁国要人。[2]

鲁庄公询问施伯如何处置这件事。施伯回答说:“这不是想处死他,而是要起用他来执政。管仲是天下的奇才,他所效力的国家,一定会称霸于诸侯。让他返齐,必将会长久地成为鲁国的祸患。”鲁庄公问:“那怎么办呢?”施伯答道:“杀了他把尸体交还给齐国。”鲁庄公准备处死管仲,齐国使者告诉鲁庄公,齐桓公想亲自处决管仲,如果不把他活着带回去在群臣面前施刑示众,还是没能达到要求。于是鲁庄公派人把管仲捆缚起来交给齐国使者。[3][4]管仲回国后,被齐桓公拜为下卿,执掌国政。[5]

其他

  • 《管子·匡君大匡》:桓公问于鲍叔曰:“将何以定社稷。”鲍叔曰:“得管仲与召忽,则社稷定矣。”公曰:“夷吾与召忽,吾贼也”,鲍叔乃告公其故图。公曰:“然则可得乎?”鲍叔曰:“若前召,则可得也;不亟,不可得也,夫鲁施伯知夷吾为人之有慧也,其谋必将令鲁致政于夷吾,夷吾受之,则彼知能弱齐矣,夷吾不受,彼知其将反于齐也,必将杀之。”公曰:“然则夷吾将受鲁之政乎?”其否也?”鲍叔对曰:“不受,夫夷吾之不死纠也,为欲定齐国之社稷也,今受鲁之政,是弱齐也。夷吾之事君无二心,虽知死,必不受也”,公曰:“其于我也,曾若是乎?”鲍叔对曰:“非为君也,为先君也,其于君不如亲纠也,纠之不死。而况君乎?君若欲定齐之社稷,则前迎之。”公曰:“恐不及,奈何?”鲍叔曰:“夫施伯之为人也,敏而多畏,公若先反,恐注怨焉。必不杀也。”公曰:“诺”。施伯进对鲁君曰:“管仲有急,其事不济,今在鲁。君其致鲁之政焉,若受之,则齐可弱也。若不受,则杀之。杀之,以说于齐也,与同怒,尚贤于已。”君曰诺,鲁未及致政,而齐之使至,曰:“夷吾与召忽也,寡人之贼也,今在鲁,寡人愿生得之,若不得也,是君与寡人贼比也。鲁君问施伯,施伯曰:“君与之,臣闻齐君惕而前骄,虽得贤,庸必能用之乎?及齐君之能用之也,管子之事济也。夫管仲天下之大圣也,今彼反齐,天下皆乡之,岂独鲁乎?今若杀之,此鲍叔之友也,鲍叔因此以作难,君必不能待也,不如与之。”
  • 《管子·匡君小匡》:桓公自莒反于齐,使鲍叔牙为宰,鲍叔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有加惠于其臣,使臣不冻饥,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则非臣之所能也,其唯管夷吾乎!臣之所不如管夷吾者五:宽惠爱民,臣不如也。治国不失秉,臣不如也。忠信可结于诸侯,臣不如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臣不如也。介冑执枹,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臣不如也。夫管仲民之父母也,将欲治其子,不可弃其父母。”公曰:“管夷吾亲射寡人中钩,殆于死今乃用之可乎?”鲍叔曰:“彼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其为君亦犹是也。”公曰:“然则为之柰何?”鲍叔曰:“君使人请之鲁。”公曰:“施伯,鲁之谋臣也。彼知吾将用之,必不吾予也。”鲍叔曰:“君诏使者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愿请之以戮群臣,鲁君必诺。且施伯之知,夷吾之才,必将致鲁之政,夷吾受之,则鲁能弱齐矣,夷吾不受,彼知其将反于齐,必杀之。”公曰:“然则夷吾受乎?”鲍叔曰:“不受也,夷吾事君无二心。”公曰:“其于寡人犹如是乎?”对曰:“非为君也。为先君与社稷之故,君若欲定宗庙,则前请之;不然,无及也。”公乃使鲍叔行成,曰:“公子纠亲也,请君讨之。”鲁人为杀公子纠。又曰:“管仲仇也,请受而甘心焉。”鲁君许诺。施伯谓鲁侯曰:“勿予,非戮之也,将用其政也,管仲者,天下之贤人也,大器也,在楚,则楚得意于天下。在晋,则晋得意于天下。在狄,则狄得意于天下。今齐求而得之,则必长为鲁国忧,君何不杀而受之其尸。”鲁君曰:“诺。”将杀管仲,鲍叔进曰:“杀之齐,是戮齐也,杀之鲁,是戮鲁也。弊邑寡君,愿生得之。以徇于国为群臣僇。若不生得,是君与寡君贼比也,非弊邑之君所谓也。使臣不能受命。”于是鲁君乃不杀,遂生束缚而柙以予齐。鲍叔受而哭之三举,施伯从而笑之。谓大夫曰:“管仲必不死,夫鲍叔之忍,不僇贤人,其智称贤以自成也。鲍叔相公子小白先入得国,管仲召忽奉公子纠后入,与鲁以战,能使鲁败。功足以得天与失天,其人事一也。今鲁惧,杀公子纠召忽,囚管仲以予齐,鲍叔知无后事,必将勤管仲以劳其君,愿以显其功众必予之有得,力死之功,犹尚可加也,显生之功,将何如?是昭德以贰君也,鲍叔之知是不失也。”

参考资料

  1. 韦昭 《国语注》:施伯,魯大夫,惠公之孫、施父之子。
  2. 《国语·齐语》:桓公自莒反于齐,使鲍叔为宰,辞曰:“臣,君之庸臣也。君加惠于臣,使不冻馁,则是君之赐也。若必治国家者,则非臣之所能也。若必治国家者,则其管夷吾乎。臣之所不若夷吾者五:宽惠柔民,弗若也;治国家不失其柄,弗若也;忠信可结于百姓,弗若也,制礼义可法于四方,弗若也;执枹鼓立于军门,使百姓皆加勇焉,弗若也。桓公曰:“夫管夷吾射寡人中钩,是以滨于死。”鲍叔对曰:“夫为其君动也。君若宥而反之,夫犹是也。”桓公曰:“若何?”鲍子对曰:“请诸鲁。”桓公曰:“施伯,鲁君之谋臣也,夫知吾将用之,必不予我矣。若之何?”鲍子对曰:“使人请诸鲁,曰:‘寡君有不令之臣在君之国,欲以戮之于群臣,故请之。’则予我矣。”桓公使请诸鲁,如鲍叔之言。
  3. 《史记·鲁周公世家》:齐告鲁生致管仲。鲁人施伯曰:“齐欲得管仲,非杀之也,将用之,用之则为鲁患。不如杀,以其尸与之。”庄公不听,遂囚管仲与齐。齐人相管仲。
  4. 《国语·齐语》:庄公以问施伯,施伯对曰:“此非欲戮之也,欲用其政也。夫管子,天下之才也,所在之国,则必得志于天下。令彼在齐,则必长为鲁国忧矣。”庄公曰:“若何?”施伯对曰:“杀而以其尸授之。”庄公将杀管仲,齐使者请曰:“寡君欲亲以为戮,若不生得以戮于群臣,犹未得请也。请生之。”于是庄公使束缚以予齐使,齐使受之而退。
  5. 《左传·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若节春秋来承王命,何以礼焉?陪臣敢辞。”王曰:“舅氏,余嘉乃勋,应乃懿德,谓督不忘。往践乃职,无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礼而还。
前任:
鲁國施氏宗主 繼任:
中间世系失考
下一可考人物:施伯曾孙施孝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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