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指由特定主體所擁有,無一定型態,不具實體[1],但可构成競爭優勢或對生產經營發揮作用的非货币性资产,如知识产权特許權品牌人力资源客戶資料企业文化專案等都可以算是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不具有实物形态;二是具有可辨认性(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三是属于非货币性长期资产。[2]

无形资产一般可分為二種:法定无形资产是指受法律保護的无形资产,如營業秘密版權專利商標等。另一種則為無法律保護的收益性无形资产,如非專利技術、技術秘訣人力资源等。法定无形资产一般會稱為智慧財產權,也衍生了有關財產權利的相關法律。收益性无形资产則會影響一個組織的效益、生產量、耗費量及機會成本,最後也會反映在盈餘、顧客滿意度、市值及股票價格上。人力资源是目前公司主要的收益性无形资产之一。

参考文献

  1. 藝術與建築索引典—無形資產 於2011 年4 月11 日查閱
  2. 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 . 上海市: 立信会计出版社. ISBN 978754296022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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