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院聯邦制
書院聯邦制是指大學由幾個書院或辦學團體組成的制度,有不同程度的獨立性,一般不包括任何「校外進修學院」。書院除了提供住宿設施之外,亦可能負責部份或全部的教學功能。書院獨立程度可分為「聯盟式」(英語:)、「獨立書院」(英語:)及「非獨立書院」(英語:)。書院通常亦會有本身的學生會及學生組織。
聯盟式
亦稱為聯邦制大學,大學的學院接近獨立運作,而大學只負責頒發學位。例子有:
- 倫敦大學:當中包括倫敦大學學院、倫敦國王學院、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皇家賀洛唯學院、玛丽王后学院(伦敦玛丽王后大学)等
- 加州大學
- 加州州立大學
- 紐約州立大學
- 德州大學
- 愛爾蘭國立大學
- 威爾斯大學蘭比特分校:以往獨立頒發學位的書院,但現在改由大學統一頒發學位
已轉變為獨立大學的前書院:
獨立書院
獨立書院負責全部或部份的教學及招生程序,甚至有獨立的財政來源。書院亦往往有自己的住宿及膳食設施、圖書館、運動隊伍、學生組織以及學友會。每一個書院有自己的精神和特色,以建立學生對學院的歸屬感。
劍橋大學
劍橋大學目前有31個書院,其中3個只接受女生入學,2個只接受研究生及成人學生(英語:)入學。
劍橋大學實際上只是一個組織鬆散的學院聯合體,各學院高度自治,但是都遵守統一的劍橋大學章程;該章程是由大學的立法結構起草通過的,每年還會修訂。
劍橋大學只負責考試與學位頒發,而招收學生的具體標準則由各學院自行決定,並自行招生。
杜倫大學
杜倫大學目前有16個書院與1個協會(society)以及1個國際中心(原Ushaw書院)。 共有4個系:、、及。
註:部分較新的書院是非獨立書院。
多倫多大學
多倫多大學和加拿大和美國大多數大學不一樣,比較接近英國牛津和劍橋的制度,擁有十二個書院,其中有七个是獨立書院。
輔仁大學
輔大於1961年在台復校後,由於單一教會團體無法自立承擔,當時係由聖言會、耶穌會、中國聖職3個單位合力促成建校,擁有各自分立的行政、宿舍、學院系統及建築特色。因此,早期的輔大校園同時存在3個總務處、3個教務處甚至3名副校長[1],這樣3個單位分立的校務系統,使得輔大有如一所由3個「書院」組成的聯邦制大學。由於3個單位各自辦學的狀態不利輔大長久發展,因此在2000年之後,除了3個辦學單位仍設有駐校單位與代表之外,大部分的校務事權漸趨統一,3個辦學單位各屬下學院的獨立性已不再。
- 聖言會興辦學院:理工學院、外語學院、民生學院、織品服裝學院。坐落於校區南側,建築代表色為「灰」。隸屬聖言會系統的聖神婢女傳教會在民生、織品服裝2學院具有一定主導地位。
- 耶穌會興辦學院:法律學院、管理學院、社會科學院、神學院(附設於輔大時期)。坐落於校區西北側,建築代表色為「藍」。
- 較晚成立的醫學院,在建院後劃歸耶穌會管理,但獨立性較高。坐落於校區北側,建築代表色為「白」。
- 中國聖職單位興辦學院:文學院、教育學院、傳播學院、藝術學院。坐落於校區東北側,建築代表色為為「紅」。
- 進修部由校本部直轄,不隸屬於上述3單位。
非獨立書院
非獨立書院並不提供教學功能,但提供住宿設施及社交團體的功能,書院是由大學規劃出來的,其財政亦全部或部份依靠大學的撥款。例子有:
- 中國大陸
- 复旦大學
-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
- 南方科技大學
- 中國大陸以外
香港中文大學
為了在香港發展中文專上教育,香港政府於1963年成立香港中文大學,由三所中文專上學院──新亞書院(1949年成立)、崇基學院(1951年成立)及聯合書院(1956年成立)──合併組成。但後來高年級本科教育由於「院際教學」的積極推行,而慢慢集中起來。這些課程的數目在1964年只有七個,但十年之後則增加到四百個以上,已有取代各書院分別講授課程之勢。加上,政府聲稱對中大的財政負擔一直偏高,行政支出比香港大學高出兩倍,於是大大加強了整合中大行政架構的需要。
到1977年,香港政府修改大學條例,將不同學院的權力收歸大學中央,成員書院只專責非形式教育(實即學生福利事務),如提供通識課程及學生住宿服務等。不過,部分學系會規定學生所屬書院,如神學院和音樂系所有學生均隸屬於崇基學院,而藝術系和人類學系所有學生均隸屬新亞書院。中大於1986年接受邵逸夫捐款,成立逸夫書院,其地位與原來3所書院同等,但設施方面,逸夫書院並沒有獨立的圖書館(其後,所有以捐款成立的書院均不設圖書館及教學設施)。
隨著香港政府推行三三四高中教育改革,校長劉遵義於2006年至2007年間接受各界捐款,宣佈籌備設立晨興、善衡、敬文、伍宜孫及和聲五所新書院;在所有新書院於2012年前開始運作後,中大將會由九所成員書院組成,比以往增加一倍多。
現時,大部分新生入學時都要填報書院志願(但部分非聯招學生、於聯招補選回合取得中大學位及因文憑試成績上訴得直而得到中大取錄的學生或因時間問題由大學中央分配;而所有就讀神學、音樂、藝術、人類學學生,前二者必屬崇基,後二者必屬新亞,雖然他們可以於後期申請改隸其他書院,但將被取消申請學系獎學金資格;風險管理學生只可選擇崇基、新亞或聯合)。除研究院外,所有教職員都會有其所屬書院。雖然權力收歸大學中央,但不少書院文化都得以保留至今,例如除了中大學生會外,九所書院亦各設有獨立的學生會。另外就算是同一個學系或同一種課外活動,九間書院都可能各自設立有關的系會和學會(尤其是商學學會)。
參見
- 羅光,〈輔仁大學復校史〉,羅光,《病影心痕》(台北縣:輔仁大學出版社,2002年1月),頁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