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珖
曹珖(1566年-1645年),字用韋,號葆素,別號季玉,山東益都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崇禎間官至工部尚書。明亡,拒絕仕清,寫絕命詞,絕食殉國。
曹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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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曹珖像轴》,绢本设色,現藏青州博物馆 | ||
大明工部尚書 | ||
籍貫 | 山東青州府益都縣 | |
族裔 | 漢族 | |
原名 | 曹珍 | |
字號 | 字用韋,號葆素,別號季玉 | |
出生 | 約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山東益都縣 | |
逝世 | 隆武元年(1645年) 山東益都縣 | |
配偶 | 趙氏 | |
親屬 | 兄曹璜、曹璉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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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初名曹珍,為避明仁祖朱世珍諱改。萬曆二十八年庚子舉人,二十九年(1616年)丙辰科聯捷進士,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以憂去。起補兵部武選司主事,歷職方司郎中。稍迁河南參政,以峻直多忌,以疾辞未任。起南京太常少卿[1]。
紅丸案起,曹珖主張嚴查[2]。天啟初加光祿寺卿,歷大理寺卿,值魏忠賢當政,請求告歸。不久被給事中潘士聞彈劾,落職閒住。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毀曹珖狎主邪盟,削籍奪職[3]。
崇禎元年十二月,升戶部右侍郎督理京省錢法。晉工部尚書,加太子少保。與总理户工二部事宦官張彜憲不睦,乞歸家居[4]。[5]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八月,清廷新任山東總督王鳌永向清廷举荐曹珖,不就。
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1645年),清軍席捲東南,曹珖闻讯,自闭一室,正衣冠北面而拜,终日恸哭不食,赋绝命词而卒,年八十。《明史》有傳。[6]
著作
著有《大树堂集》三卷、《青州考》、《古文品汇》等。
参考文献
- 《明史·254卷》:曹珖,字用韋,益都人。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督皇城四門。倉衞軍貸羣璫子錢,償以月餉,軍不支餉者三年。及餉期,羣璫抱券至,珖命減息,璫大譁。珖曰:「并私券奏聞,聽上處分耳。」羣璫請如命,軍困稍蘇。以憂去。起補兵部武選主事,歷職方郎中。大璫私人求大帥,珖不可。東廠太監盧受疏申職掌,珖亦請敕受約束部卒,毋陷良民。稍遷河南參政,引疾歸。久之,起南京太常少卿。
- 《明史·254卷》:光宗驟崩,馳疏言:「先帝春秋鼎盛,奄棄羣臣,道路咸知奸黨陰謀,醫藥雜進,以至於此。天下之弒逆,有毒而非酖,戕而非刃者,此與先年梃擊,同一奸宄。乞明詔輔臣,直窮奸狀,以雪先帝之讐。」報聞。
- 《明史·254卷》:天啟初,敍職方時邊功,加光祿卿,進太常大理卿。魏忠賢亂政,大獄紛起,珖請告歸。尋為給事中潘士聞所劾,落職閒住。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珖狎主邪盟,遂削奪。
- 《益都縣志》:寻中官张彝宪总理户工二部事,将設公座,珖与右侍郎高弘图约,俟其至,言事竣,撤座去。遂相忤,請告歸。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508:曹珖,字用韋,益都人。初名珍,以避諱改。萬曆二十九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歷南京太常少卿。紅丸案起,珖力言宜窮奸狀。天啟初加光祿卿,歷大理卿,值魏忠賢亂政,告歸。御史盧承欽歷攻東林,詆珖狎主邪盟,奪職。崇禎中拜工部尚書,與中官張彜憲不協,乞歸,家居卒。
- 《明史·254卷》: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督錢法,尋遷左侍郎。三年拜工部尚書。珖初名珍,避仁宗諱,始改名。五年,陵工成,加太子少保。桂王重建府第,議加江西、河南、山東、山西田賦十二萬有奇。浙江逋織造銀十餘萬,巡撫陸完學請編入正額。珖皆持不可。中官張彝憲總理戶、工兩部事,議設座於部堂,珖不可。右侍郎高弘圖履任,彝憲欲共設公座。珖與弘圖約,比彝憲至,皆曰「事竣矣」,撤座去,彝憲怏怏。及主事金鉉、馮元颺交疏劾彝憲,彝憲疑出珖,日捃摭其隙。會山永巡撫劉宇烈請料價萬五千兩、鉛五萬斤,工部無給銀例,與鉛之半。宇烈怒,奏鉛皆濫惡。彝憲取粗鉛進曰「庫鉛盡然」,欲以罪珖。嚴旨盡鎔庫鉛,司官中毒死者三人,內外官多獲罪。彝憲乃糾巡視科道許國榮等十一人,珖疏救,忤旨詰責。彝憲又指閘工冒破齮齕之,珖累疏乞骸骨歸,五月得請。屢薦不起。家居十四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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