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端妃

曹氏美貌过人,選美入宮,在1535年初封端嫔,由于曹氏善房中术相当得到嘉靖帝宠爱,1536年曹端嬪生下皇长女常安公主,这是嘉靖帝第一个健在的孩子。因此曹氏被册封为端妃,1539年又生下皇三女宁安公主。1542年11月17日,明世宗當晚召幸曹端妃,杨金英等十几名宫女發動壬寅宮變,欲用麻绳将嘉靖皇帝勒死,未遂。事後,曹端妃和楊金英王寧嬪等都被判處凌遲之刑。

端妃曹氏
明朝妃嬪
位號嫔→妃
徽号
逝世1542年
坟墓
親屬
嘉靖帝
常安公主,宁安公主

曹端妃16世纪?-1542年明世宗寵妃,常安公主寧安公主生母。

宮變相關

詳細情況,《明史》與當時保留的案卷存異,根據《明史》記載,曹端妃有美色,嘉靖帝愛之,冊為端妃。當晚嘉靖帝臨幸曹端妃,宮變時众宫女和同谋的王宁嫔都被抓获,王宁嫔将平素不睦的曹端妃也陷为同谋。嘉靖帝重伤昏迷不能理政,方皇后遂做主将曹端妃、王宁嫔和宫女们全部判处凌迟。很久之后,嘉靖帝才知道曹端妃是冤枉的,深表遗憾。

而根據刑部所保留的案件口供等,曹端妃確曾與王寧嬪商議此事,但案發時并未參與。以端妃曹氏“时虽不与然始亦有谋”,根據《大明律》,謀反大逆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

参考文献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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