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代表我的心

月亮代表我的心》(英文:The Moon Represents My Heart),華語流行音樂經典歌曲,孫儀作詞,翁清溪作曲。最先錄唱這首歌曲的是陳芬蘭,收錄在她1973年5月發行的專輯《夢鄉》當中。1977年經鄧麗君重新演繹後,此曲廣為流傳,並成為華人社會乃至全球傳唱度最高的中文歌曲之一。目前,這首歌有日語版,韓語版,印尼語版,越南語版,英語版,法語版及俄語版等.

月亮代表我的心
鄧麗君單曲
收錄於專輯島國之情歌第四集-香港之戀
发行日期
时长3:36
唱片公司香港寶麗金唱片
词曲作詞:孫儀、作曲:翁清溪

作為鄧麗君的代表作,此曲被無數中外歌手翻唱,並被用作眾多影視作品當中。2010年國際華語音樂聯盟華語金曲獎評選《30年華語經典歌曲》,〈月亮代表我的心〉名列第一名[1][2],代表著這首歌曲在全球華人心中無可取代的地位。

歌曲簡介

〈月亮代表我的心〉作曲者是翁清溪,由孫儀填詞。翁清溪在三十多歲時曾遠赴美國波士頓伯克利音樂學院留學和學習音樂,這段期間他經常在校園附近的公園裡尋求創作靈感,若有啟發隨即順手寫下心得。待翁清溪回到台灣之後,他會挑選出覺得不錯的曲子交給好友作詞家孫儀,由孫儀填上歌詞後,即完成整首歌曲。原先〈月亮代表我的心〉是翁清溪覺得不好而準備丟棄的曲子,但孫儀在許多待廢的作品中無意間發現了它,孫儀驚覺這是首好歌將它留下並為它填上了詞,〈月亮代表我的心〉這歌曲才得以出現在世人面前。1972年,兩人將這首歌曲賣斷給台灣麗歌唱片

陳芬蘭是原唱者

1973年麗歌唱片旗下歌手陳芬蘭、劉冠霖兩人都在自己專輯收錄了〈月亮代表我的心〉這首歌,陳芬蘭的專輯《夢鄉》於1973年5月發行,劉冠霖的專輯《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同年11月發行。陳芬蘭在當時已經是麗歌唱片的大牌歌星,她錄完這張專輯就出國唸書,並未留在台灣宣傳這張唱片,而〈月亮代表我的心〉也不是她這張專輯的主打歌;不過由於陳芬蘭在東南亞地區已打開市場,因此這首歌曲在東南亞一帶已有知名度。正值二八年華的劉冠霖是麗歌唱片的新人,麗歌唱片選擇〈月亮代表我的心〉做為她同名專輯的主打歌曲,並安排她上電視節目宣傳歌曲,也讓這首歌曲在台灣地區小有名氣。長期以來,陳芬蘭和劉冠霖兩人誰是這首歌曲的首唱者,說法一直眾說紛紜;幸好,翁清溪在2004年9月接受訪問時表示,這首歌是他交由陳芬蘭首先錄唱。

陳芬蘭和劉冠霖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在1973年先後發表,當時這首歌曲在東南亞地區和台灣地區有知名度但沒有造成轟動。真正唱紅〈月亮代表我的心〉成為家喻戶曉國民歌曲的,是1977年由鄧麗君重新詮釋的版本;鄧麗君不只將這首歌唱紅,還成為經典[3][4]。在〈月亮代表我的心〉之前,鄧麗君已經唱紅多首代表作,1972年的〈南海姑娘〉和〈千言萬語〉以及1973年的〈路邊的野花不要採〉等經典歌曲。鄧麗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收錄在她《島國之情歌第四集-香港之戀》專輯中,由香港寶麗金唱片發行,同專輯裡還有〈小村之戀〉和〈香港之夜〉等膾炙人口的歌曲[5]。〈月亮代表我的心〉經過鄧麗君重新詮釋之後紅遍全球華人世界,它儼然已經和鄧麗君劃上等號,成為她的代表作,無論其它後輩歌手再怎麼翻唱,也無法取代或超越她的版本,時至今日,大家都把鄧麗君當成這首歌曲的原主唱了。

華語樂壇不朽經典

〈月亮代表我的心〉在樂壇上被重新翻唱的次數已無法一一細數,除了被收錄在各家歌手的專輯中之外,這首歌曲亦是許多歌手在演唱會上必唱的曲目之一,如張國榮梅艷芳劉德華等都在演唱會上表演過此曲。台灣已故民歌潘安邦在鄧麗君逝世十週年時,特地在自己演唱會上獻唱多首鄧麗君歌曲,其中就包含〈月亮代表我的心〉。據潘安邦表示,他以前聽鄧麗君輕輕地唱歌,一直以為她唱得很輕鬆,這次練唱時才發覺要唱好她的歌其實很難。他特別提到〈月亮代表我的心〉,這首歌中有一個很高的音,其他人唱不上去,可能就會把整首歌降調來唱,但那樣的話歌曲中的韻味就沒有了[6]。在鄧麗君之後,眾多歌手翻唱過的〈月亮代表我的心〉,雖然無法取代鄧麗君的絕世版本,但許多華語歌手,像是張國榮、梅艷芳以及齊秦重新詮釋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也都已成為歌迷們鍾愛不已的必收藏版本。

〈月亮代表我的心〉翻唱者除了華語歌手,也常被非華語系的歌手所翻唱,如西洋古典音樂界歌手海莉·薇思特拉(Hayley Westenra)和凱瑟琳·詹金斯(Katherine Jenkins)就先後在自己專輯中收錄過此曲[7][8]。以及夏川里美所翻唱的日語版本〈永遠の月〉、洪真英的韓語版本〈기다리는 마음〉(等待的心)[9]

2010年12月由全球華語音樂工作者之協作推廣機構《國際華語音樂聯盟》經三年籌備的「華語金曲獎」在廣州影音展揭曉,〈月亮代表我的心〉在「30年30歌」高居第一名[10]

著作權之爭

〈月亮代表我的心〉在民國69年(1980年)已被麗歌唱片向主管機關登記為著作權人。翁清溪在2003年率先提起法律訴訟,要求麗歌唱片歸還包含〈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內共百餘首歌曲的著作權。這場官司纏訟長達七年,判決在2010年揭曉,翁清溪取回包含〈月亮代表我的心〉在內共157首歌曲的著作財產權;以後任何人想要翻唱〈月亮代表我的心〉等歌,必須經由他的同意授權下才能重唱。2012年8月翁清溪過世之後,他生前所有著作權益已由遺孀陳麗花繼承[11][12]

民國98年(2009年)爆發麗歌唱片控告港商違反《著作權法》案,同年3月23日台北地檢署傳喚孫儀到庭作證;此時孫儀才發現〈月亮代表我的心〉已被麗歌唱片登記為著作權人,遂向法院提起訴訟爭取著作權。一審判決孫儀勝訴,麗歌唱片提起上訴;二審改判麗歌唱片擁有該曲著作權,孫儀提起上訴。最終,2012年12月三審判決,孫儀敗訴定讞[13][14][15]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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