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孜厦

朗孜厦[1][2]藏语སྣང་རྩེ་ཤག威利snang rtse shag),原译朗仔轄[3],是清代拉萨的城市管理机构,原址位于今拉萨市城关区八廓街北段的一座三层藏式建筑,南为大昭寺,建筑面积约为720平方米。因原为堆龙朗孜第巴的居所而得名。

朗孜厦原为清朝时西藏噶厦在拉萨所设的司法机构,管理拉萨市区的社会治安、卫生,负责征收拉萨90家青稞酒店铺的营业税,并负责对所辖范围内犯人进行判决、监管。朗孜厦附设有9间狱房,也是拉萨著名的监狱。朗孜厦大门设于二楼,一楼为地牢,除杀人案需报噶厦处理外,其余地牢犯人均可随意处置。二楼为普通监狱,三楼为办公场所。

朗孜厦的长官为五品米本二人,由噶厦拟定经达赖喇嘛同意后任命,米本下设有文书一人、管理人员二名、房管员一人、警察连长一名、警员二十余名。朗仔轄以其刑罚的原始和残酷闻名。据记载,朗孜厦还负责为拉萨各藏传佛教寺院提供宗教仪式中需要的各种人体器官血液排泄物

朗孜厦始建于17世纪五世達賴喇嘛在位时期,在七世达赖时期成为司法机构,1959年3月十四世达赖喇嘛出逃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闭,后进行过多次修缮,今辟为博物馆

著名囚犯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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