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地区

朝阳地区辽宁省已撤消的地区。1970年由盘锦垦区改置。在今辽宁省北部。

历史沿革

  • 中华民国二十年(1931年)属热河省管辖。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分属热河、锦州省管辖。民国二十九年(1940)建昌县喀左合并,置喀喇沁左翼公署,归热河省管辖;朝阳县改为吐默特右旗,建平县并为喀喇沁右旗,北票县划为吐默特申旗,属锦州省管辖。
  • 1956年归辽宁省。1958年以朝阳县城区设立朝阳市。原锦州专区所属朝阳、建平(驻建平镇)、北票建昌凌源等5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驻大城子镇)交由朝阳市领导。1959年建平县驻地由建平镇叶柏寿镇
  • 1964年撤销朝阳市,并入朝阳县。设立朝阳专区,专署驻朝阳县。原朝阳市所属朝阳、建平(驻叶柏寿镇)、北票、凌源、建昌5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驻大城子镇)划归朝阳专区。辖5县、1自治县。
  • 1970年朝阳专区改称朝阳地区。1979年8月30日,国务院批准复设朝阳市(1980年6月正式成立),朝阳市由朝阳地区领导。地区驻朝阳市,辖1市、5县、1自治县。
  • 1984年6月30日,朝阳市升为省辖市,设立双塔、龙城两个区,撤销朝阳地区,将朝阳、北票、建平、建昌、凌源5县和喀尔沁蒙古族自治县划归朝阳市管辖。

参考文献

  • 史为乐: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
  • 戴均良: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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