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太力甫·吾布力

木太力甫·吾布力1958年7月),男,维吾尔族新疆喀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

生平

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喀什师范学院中文专业毕业。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10月,任新疆疏勒县委副书记。1999年6月,任新疆伽师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2000年2月,正式当选县长)。2006年6月,任新疆克州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2011年9月,任新疆克州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2012年3月,任新疆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13年,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新疆地区代表[1]

2015年4月,接替转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乃依木·亚森,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2]。2016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3]。2018年1月,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參考文獻

  1. . 全国人大网. [2013-04-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6).
  2. . 人民网. [2016-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2).
  3. . 澎湃新闻. [2016-0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1-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前任:
乃依木·亚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5年4月—2018年1月
繼任:
巴哈尔古丽·赛买提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艾克拜尔·吾甫尔
新疆喀什地区行署专员
2012年3月—2015年5月
繼任:
帕尔哈提·肉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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