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

权威英語:),可以最简单地定义为“正当的权力”[1]权力是影响他人行为的能力,而权威则是发挥此影响的权利

人类社会中某种不容置疑的,强制性力量,要求人们无条件的遵从。这是人类社会自身的需要,她在很多方面构成了权力的基础。权威可以是、也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抽象的法律或者对人类共同生活的某种理解。[2]

对权威的接受,不是通过武力等暴力威胁进行强制,而是通过教育、传承、劝导等方式使处于同一个共同体中的人自愿的接受。[3]

理论观点

马克斯·韦伯

作为公共行政学最主要的创始人之一,马克斯·韦伯认为,任何组织的形成、管治、支配均建构于某种特定的权威之上。适当的权威能够消除混乱、带来秩序;而没有权威的组织将无法实现其组织目标。他提出了三种正式的政治支配和权威的形式,分别为传统权威魅力权威、以及理性法定权威

  • 传统权威英語:):这是一种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或习俗的权利领导形式,领导者有一个传统的和合法的权利行使权力。更重要的是,传统权威是封建世袭制度的基础,如部落君主制。这种权力不利于社会变革,往往是非理性的和不一致的。
  • 魅力权威英語:):当一个领导者的使命和愿景能够激励他人,从而形成其权力基础,产生魅力权威。对魅力领袖的忠实服从以及其合法性往往都是基于信念。他们或会被灌输神或超自然的力量,如宗教先知、戰爭英雄或革命領袖。
  • 理性法定权威英語:):这是以理性和法律规定为基础行使权威。服从并不是因为信仰或崇拜,而是因为规则给予领导者的权力。因此,理性法定权力的运用能够形成一个客观、具体和组织结构,并且是科层制(官僚制)的基础。

参看

参考书目

  • Weber, M. . New York: Free Press. 1997. ISBN 978-0684836409.
  • Shepard, J. M. . Belmont, CA: Wadsworth Publishing. 2006. ISBN 978-0495096344.

参考文献

  1. Andrew Heywood. .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2. ISBN 978-0333971314.
  2. 朱家安. . 鳴人堂. [2017-03-03] (中文(台灣)‎).
  3. 劉揚銘. . 鳴人堂. [2017-03-03] (中文(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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