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仁实

李仁实-?),魏州顿丘(今河南省清丰、濮阳、内黄、南乐、范县一带)人,唐朝史官。

生平

李仁实在唐朝官至左史,所撰写的《格论》三卷、《通历》八卷、《戎州记》,都流行于当时。武德年间之后,李仁实与邓世隆顾胤李延寿前后修撰唐朝的国史,很为当时所称道[1][2][3][4]唐高宗李治对于许敬宗加以编排的唐朝国史记载不真实而感到恼恨,命令宰相郝处俊更正,郝处俊上表让李仁实准备删除削定不实之辞,不巧因为李仁实死去而停止[5]

母亲

  • 广平刘氏,乐平县男、吏部侍郎刘林甫之女,刘应道姐姐

作品

  • 《通历》,七卷[6][7]
  • 《卫公平突厥故事》,两卷[8]
  • 《戎州记》,一卷[9]
  • 《格论》,三卷[10]

评价

刘知几认为李仁实以正直的言辞撰述唐朝国史让别人感到害怕,李仁实所撰写的《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记,受到人们的推崇,可惜李仁实早逝,功业未成[11][12]

参考资料

  1. 《旧唐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二十三》:李仁实,魏州顿丘人。官至左史。尝著格论三卷、通历八卷、戎州记,并行于时。
  2. 《旧唐书·卷七十三·列传第二十三》:自武德已后,有邓世隆、顾胤、李延寿、李仁实前后修撰国史,颇为当时所称。
  3. 《新唐书 卷一百零二·列传第二十七》:时又有邓世隆、顾胤、李延寿、李仁实皆以史学称当世。
  4. 《新唐书·卷一百零二·列传第二十七》:李仁实,魏州顿丘人。官至左史。著格论、通历等书,行于时。
  5. 《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五 列传第四十》:初,显庆中,令狐德棻、刘胤之撰国史,其后许敬宗复加绪次。帝恨敬宗所纪失实,更命宰相刊正,且曰:“朕昔从幸未央宫,辟仗即过,有横刀伏草中者,先帝敛辔却,谓朕曰:‘事发,当死者数十人,汝可命出之。’史臣惟叙此为实。”处俊曰:“先帝仁恩溥博,类非一。臣之弟处杰被择供奉,时有三卫误拂御衣者,惧甚。先帝曰:‘左右无御史,我不汝罪。’”帝曰:“此史臣应载”。处俊乃表左史李仁实欲删整伪辞,会仁实死而止。
  6. 《旧唐书 ·卷四十六·志第二十六》:通历七卷李仁实撰。
  7. 《新唐书·卷五十八·志第四十八》:李仁实通历七卷
  8. 《新唐书·卷五十九·志第四十八》:李仁实卫公平突厥故事二卷
  9. 《新唐书·卷五十九·志第四十八》:李仁实戎州记一卷
  10. 《新唐书·卷五十九·志第四十九》:李仁实格论三卷
  11. 《史通·外篇 史官建置第一》: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事推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12. 《史通·外篇 古今正史第二》: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笑。惜其短岁,功业未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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