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條

李六條,在1995年4月8日,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針對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提出《江八點》,作出的正式回應。在回應中,提出六項重點,因此被稱為李六條。

內容

1995年1月30日时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的江泽民,發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提出八個要點,推動與台灣的和平統一。這個談話常被稱為江八点

4月8日,時任中華民國總統李登輝在國家統一委員會上發表談話,回應江澤民。其內容被歸結為六項,稱為李六條[1]

  1. 在兩岸分治的現實上追求中國統一。
  2. 以中華文化為基礎,加強兩岸交流。
  3. 增進兩岸經貿往來,發展互利互補關係。
  4. 兩岸平等參與國際組織,雙方領導人藉此自然見面。
  5. 兩岸均應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炎黃子孫先互示真誠,不再骨肉相殘。
  6. 兩岸共同維護港澳繁榮,促進港澳民主。

註釋

  1. 「李六條」的中、英文內容,大陸資訊及研究中心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