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化熙

李化熙

大明總督陝西三邊軍務兵部右侍郎
大清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書
籍貫 山東濟南府長山縣
字號 字五絃
出生 明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
逝世 清康熙八年(1669年)
出身
  • 天啓四年甲子科舉人
  • 崇禎七年甲戌科同進士出身

李化熙1594年-1669年),字五絃,山東長山縣(今屬鄒平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

崇禎七年(1634年)甲戌科進士。任浙江湖州府推官。崇禎十六年(1643年),以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撫四川。道改巡撫陝西,復詔總督三邊,統理西征軍務。

清順治初年,召拜工部右侍郎,疏辭弗獲,不久轉左侍郎,累遷刑部尙書。乞終養。卒年七十六,入祀鄉賢[1][2][3]

參考

  1. 濟南府志(清道光二十年刻本) ,55卷 ,1:李化熙字五絃長山人前明四川巡撫復詔總督王邊統理西征軍務順治初召拜工部右侍郎疏辭弗獲尋轉左侍郎奏去大布戍衣累遷刑部尙書請復朝審遣恤刑永為例乞終養歸邑有荒地糧一千六百餘頃苦賠納毅然陳督撫特疏得免歲備周村市稅遠近待舉火婚葬者甚衆年七十六卒祀鄉賢周村商民請立專祠
  2. 清康熙四十一年刻本《山東通志》39卷 ,32:李化熙長山人字五絃崇禎甲戌科進士湖州府推官訊獄慈祥歷任總督國朝以工部仕郎轉左改兵部晉刑部尚書特疏請□朝審并遣各直省恤刑永著爲例
  3. 清嘉慶六年刻本《長山縣志》7卷 ,14-15:李化熙字五絃前甲戌科進士筮仕湖州司理雪徐巘奇冤署德清釐租獘惠流於民以外艱歸補河間解新婦冤縶擢天津道饑歲煑粥活直隸山東河南流民不下數十萬以薦擢都御史巡撫四川道改巡撫陝西未至復詔總督三邊統理西征軍務國朝召拜工部右侍郎疏辭弗獲尋轉左侍郎奏去大布戊衣累遷刑部尚書晉光祿大夫太子太保特疏詣復朝審遣恤刑永為例乞終養歸當是時國家新造百司皆惴惴奉職無敢以終養請者有之實目化熙始邑舊有荒地糧一千六百餘頃編户歲苦賠納而長吏亦往往以此註下考化熙毅然公陳督撫特疏得免歲備周村市稅遠近待舉火婚葬者甚衆生平為人慷慨不修方幅性好客雖布衣韋帶之士造門者未嘗不倒屋前廣撮手□燕雜以詼笑盡無所隱人人皆得其歡心至仱傳善居鄉者必曰太保李公云年七十六卒賜祭葬祀鄉賢周村商民請立專祠長子因之河東運同死姜襲難贈山西布政司參議次漑之灤州知州
  • 朱彝尊,《光祿大夫太子太保刑部尚書李公神道碑》,廣清碑傳集 ,1卷 ,31-32
官衔
前任:
劉餘祐
清朝刑部漢尚書
順治九年十月丙寅-順治十年五月癸未
(1652年11月28日-1653年6月13日)
繼任:
張秉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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