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伦

李培伦1921年2月4日),云南省呈贡县古城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先后在昆明省立昆华女子中学附属小学、耀龙电力公司工作,后参加岳世华组织的“五九”读书社,加入中共地下外围组织新民主主义青年联盟。1946年7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8年10月,中共昆明市委书记陈盛年派遣李培伦、魏文才王维人到沧源开展革命工作[1],与沧源岩帅佤族上层头人进行沟通[2]

1949年2月,李培伦等人转移到双江德胜乡,与当地浦世民合作起事[3],成功攻占德胜乡公所,后起义队伍被编入迤南边区人民自卫军第一支队建制。到达缅宁后,李培伦被任命为缅宁专员公署秘书长。缅宁县人民政府成立后,李培伦又被任命为副县长。一支队奉命撤往思普一带后,李培伦担任沧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4]。1950年,供职于中共西双版纳州工委,担任孟连自治县工委副书记。1958年12月,被错划为右派。1978年恢复公职,1979年彻底平反,恢复中共党籍,1979年5月至1982年3月,出任中共思茅地区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兼局长[5]。1986年5月离休。

参考

  1. 武定云主编;临沧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3.12: 16–17. ISBN 7-222-01535-3.
  2.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编. . 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2005.12: 518–519. ISBN 7-81108-045-1.
  3. 段超,李吉和主编. . 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15.06: 242. ISBN 978-7-5680-0959-1.
  4. 当代云南佤族简史编辑委员会编;赵明生主编.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15.12: 57. ISBN 978-7-222-14107-0.
  5. 中共思茅地委组史编纂领导小组编. . 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1994.10: 237. ISBN 7-222-015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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