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學燈
李學燈(1909年1月24日-1998年10月18日)[1],中華民國法學家,法官。證據法學家。江蘇阜寧人。
1931年(民國21年)畢業於国立中央大学(南京大學)法律學系。[2] 1933年(民國22年)參加中華民國第二屆高等考試,獲第一名,被稱為第二屆「民國狀元」。曾任貴州高等法院院長等職。後到臺灣。曾出任第三届司法院大法官。1993年(民國82年)被評為教育部第卅七屆學術獎法科得獎人。
著作
- 《證據法比較研究》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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