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 (明朝)

李昆1471年-1532年),字承裕山東承宣布政使司萊州府高密縣 (今山東省濰坊市高密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庚戌進士,嘉靖年間官至兵部侍郎李介之子。

李昆

大明兵部左侍郎
籍貫 山東萊州府膠州高密縣
字號 字承裕
出生 成化七年(1471年)
逝世 嘉靖十一年(1532年)
出身
  • 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山東鄉試第五十八名舉人。弘治三年(1490年)中式庚戌科二甲第七名進士[1][2],授禮部主事。父喪丁憂除服,起為兵部主事。

正德年間,屢次進言剷除宦官當權、節制朝廷內外浪費。進兵部員外郎,因忤逆尚書劉宇,貶解州知州,累升至陝西左布政使。正德十年(1515年),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并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被兵部尚書王瓊彈劾,被貶為浙江副使。

明世宗繼位,王瓊得罪,李昆恢復官職,任順天巡撫。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元年(1522年),改兵部左侍郎。大同兵變時,李昆奉命往撫。因病歸裡,嘉靖十一年(1532年)年卒[3]

家族

曾祖李遜,布政司理問;祖父李傑,教授 贈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父李介,都察院左僉都御史。母杜氏(封宜人)[4]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明史》(卷185):子昆,字承裕。弘治初進士。歷禮部主事。中官何鼎建言下獄,臺諫救之,咸被責。昆復論救,弗聽。父憂歸,起改兵部主事。帝將建延壽塔於城外,昆復疏諫。正德初,群小用事。請黜邪枉,進忠直,杜宦戚請乞,節中外侈費,皆不報。進員外郎,忤尚書劉宇,貶知解州。屢遷陝西左布政使。十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甘肅。與總督彭澤經略哈密,兵部尚書王瓊劾澤處置失宜,語連昆,下吏。法司言昆設謀遏強寇,功不可掩。瓊不從,謫浙江副使。世宗立,瓊得罪。復官,巡撫順天。尋召為兵部右侍郎,嘉靖初,改左。大同軍亂,殺巡撫張文錦。昆奉命往撫,承制曲赦之,還請收恤文錦。帝方惡其激變,不從。遇疾歸,久之卒。
  4.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三年庚戌科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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