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唐朝)
生平
母亲楊氏本是唐太宗胞弟巢王李元吉的王妃,唐太宗在玄武門之變殺了李元吉後,与巢王妃杨氏生下李明。根据《新唐書》卷八十·列传第五·太宗子·曹王明记载,在636年长孙皇后去世后,太宗甚至想立巢王妃杨氏为皇后。由于魏征諫言以巢王妃比辰嬴,太宗取消了楊氏立后的计划,杨氏最后是否获得后宫妃嫔封号不详。647年,李明封曹王,649年,实封八百户,不久加满千户。
李元吉原有五个儿子,在玄武门之变后皆伏诛,除宗籍。唐高宗朝,命李明过继给李元吉為後代。显庆四年(659年),任梁州都督,历任虢州、蔡州、蘇州刺史。
調露二年(680年),因皇太子李賢[1]事件连坐,降格为零陵王,流放黔州。
永隆(680-681年)中,黔州都督謝祐逼迫李明自殺。唐高宗深悼李明之死,将黔州官吏全員罷免。710年,将李明之灵柩運回長安,陪葬昭陵。
家庭
- 王妃元氏[2]
传记资料
- 《旧唐書》卷七十六·列传第二十六·曹王明传
- 《新唐書》卷八十·列传第五·曹王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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