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曾

李曾-?),赵郡平棘县(今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人,出自赵郡李氏东祖,北魏官员。

生平

李曾少时学习郑玄注解的《周礼》、《左氏春秋》,以教授经学为业,赵郡三次征辟他担任功曹,李曾都没有就任,门人弟子劝他,李曾说:“功曹的职务,虽然是乡里征选的最高等次,还是郡吏罢了。侍奉他人,怎么容易。”州刺史征召李曾担任州主簿,李曾到任月余,感叹的说:“梁竦说过:‘州郡之职,让人空自劳苦。’不能奉行大道,是我自身的忧虑。”李曾于是回家继续讲学。魏道武帝拓跋珪时期,李曾被征召担任博士,外任赵郡太守,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劫匪盗贼逃窜。魏明元帝拓跋嗣嘉奖了李曾。并州的丁零人长期危害太行山以东地区,得知李曾能让百姓为之尽力,畏惧不敢进入赵郡境内。贼寇在常山郡境内得到一只死鹿,说是得于赵郡,贼寇首领责备他,下令将鹿送回原处。邻郡为此做歌谣说:“假冒赵郡的鹿,仍胜过常山的粟。”李曾就是受到如此畏惧。李曾去世后,朝廷赠予平南将军、荆州刺史、柏仁子,谥号[1][2]

家庭

兄弟

  • 李勰
  • 李系,北魏平棘县县令、平棘男
  • 李奉

儿子

  • 李祥,北魏中书侍郎、平棘宪子
  • 李孝伯,北魏使持节、散骑常侍、平西将军、泰州刺史、宣城文昭公

参考资料

  1. 《魏书·卷五十三·列传第四十一》:李孝伯,赵郡人也,高平公顺从父弟。父曾,少治郑氏礼、左氏春秋,以教授为业。郡三辟功曹不就,门人劝之,曾曰:“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州辟主簿,到官月馀,乃叹曰:“梁叔敬有云:州郡之职,徒劳人耳。道之不行,身之忧也。”遂还家讲授。太祖时,徵拜博士,出为赵郡太守,令行禁止,劫盗奔窜。太宗嘉之。并州丁零,数为山东之害,知曾能得百姓死力,惮不入境。贼于常山界得一死鹿,谓赵郡地也,贼长责之,还令送鹿故处。邻郡为之谣曰:“诈作赵郡鹿,犹胜常山粟。”其见惮如此。卒,赠平南将军、荆州刺史、柏仁子,谥曰懿。
  2. 《北史·卷三十三·列传第二十一》:李孝伯,高平公顺从父弟也。父曾,少以郑氏礼、左氏春秋教授为业。郡三辟功曹,并不就,曰:“功曹之职,虽曰乡选高第,犹是郡吏耳,北面事人,亦何容易。”州辟主簿,到官月馀,乃叹曰:“梁叔敬云‘州郡之职,徒劳人耳’。道之不行,身之忧也。”遂还家讲授。道武时,为赵郡太守,令行禁止。并州丁零数为山东害,知曾能得百姓死力,惮不入境。贼于常山界得一死鹿,贼长谓赵郡地也,责之,还令送鹿故处。郡谣曰:“诈作赵郡鹿,犹胜常山粟。”其见惮如此。卒,赠荆州刺史、柏仁子,谥曰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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