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 (中共党员)
李白(1910年5月-1949年5月7日),原名李华初,亦曾用名李朴、李霞、李静安等,湖南浏阳人,中国共产党潛伏在中華民國政府中的間諜,在第二次国共内战中被逮捕處決,被中国共产党认定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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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
生平
李白出生于贫苦农家,从小失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年加入中国工农红军红一军团。1931年6月,进入瑞金红军通信学校(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1])第二期电讯班学习无线电,毕业后分配到红五军团任电台台长兼政治委员,1934年参加了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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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上海浦東新區世紀公園裡的李白塑像
抗日战争爆发后,李白于1937年10月赴上海负责中国共产党秘密电台工作。1939年,按照共产党的要求同裘慧英结婚,在上海由师父涂作潮指导。1942年9月,李白的秘密电台被日本占领机关破获,李白夫妇被捕,涂作潮撤离。1943年5月,经过中共地下党的营救,日本占领机关认定李白的电台仅是私人电台,因而获保释。出狱后,中华民国政府看中了李白的电讯技术,将其招入位于浙江淳安的中华民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做报务员,抗战结束后迁回上海,此后李白便成为中共潜伏于中华民国政府内部的重要间谍[2]。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李白向共产党方面发出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1948年12月29日,李白获得了国军长江防线的绝密情报,12月30日凌晨,在发报时被中央电讯监察科测出电台位置而被捕。1949年5月7日,蒋介石亲批“坚不透实,处以极刑”[3],李白被處決于浦东杨思[4]。
李白被处决的二十天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上海。其后,中共政权对逮捕、审讯李白的相关人员进行追查。相关人员陆续被捕。1950年9月18日,逮捕李白的军统特务叶丹秋在上海被捕。1951年1月,上海市人民法院判处叶丹秋死刑,其他人员分别判处徒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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