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國軍

中華民國國軍中華民國國家武裝部隊,由總統統帥,國防部管轄,是目前臺澎金馬地區主要防衛組織。背景為辛亥革命時期的革命軍與北洋政府時期的北洋軍,前身為孫文蔣中正等人於1924年6月16日所創立的「國民革命軍」,史稱黃埔建軍。1946年制憲國民大會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將國民革命軍編入中華民國政府統領的“全國陸海空軍”,開始實行軍隊國家化並改為現名。中華民國國軍主要由陸軍海軍空軍等三大軍種所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巡警察等執法機關為輔助戰力。近年實施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並大規模裁軍,總兵力由60萬人精簡至21.5萬人;將海軍陸戰隊戍守之東沙島南沙太平島交予海巡管理。雖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不是國軍下轄單位,但少部分軍人會被分發或借調到海巡服務。截至2018年,常備部隊18萬8千人,學生、入伍、受訓、住院調療及留職停薪1萬9千人,以及文職、聘雇8千人,共21萬5千人[3];列管後備軍人238萬人[2],在2017年世界50大軍事支出國家排名20名,也在2019年全球137個軍事力量中排行第22名,轄區面積(領土+領海)約96,187平方公里。

中華民國國軍
建立1924年6月16日(建軍節)
1947年12月25日(軍隊國家化)
軍事部門
總司令部 中華民國臺北市中山區
領導
三軍統帥蔡英文 總統
國防部長邱國正 部長
參謀總長黃曙光 海軍二級上將
陸軍司令陳寶餘 陸軍二級上將
海軍司令劉志斌 海軍二級上將
空軍司令熊厚基 空軍二級上將
憲兵指揮官黃金財 陸軍中將
军力
服役年齡18-64歲
徵兵役期4個月
可用人数12,196,809[1],15-40歲(2019年)
適合服役人數10,001,383,15-40歲(2019年)
每年可徵兵數300,041(2019年)
現役人數188,000(第21位
備役人數2,380,000(2019年)[2]
軍費
預算3,663.04億元新臺幣(2021年)
佔GDP百分比1.9%
工業
本國供應商中山科學研究院
漢翔航空工業
臺灣國際造船
中信造船
龍德造船
外國供應商 美國
 英國
 法國
 德國
 義大利
 奥地利
 荷蘭
 瑞典
 西班牙
 以色列
 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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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階中華民國國軍軍階

在此之前,中華民國是採用徵兵制,服役役期兩年。而軍官採志願制為主,僅招收少部分義務役男子,國家辦有預官考試,招考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役男,通過考試錄取為預備軍官者,在受訓結束後,授予少尉軍官階級。士官國家辦有預士考試,招考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役男,通過考試錄取為預備士官者,在受訓結束後,授予下士士官階級。隨著時代演進,服役役期被縮短。直至2017年,志願役與義務役併用制成為全體士官兵所依循的兵役制度,逐漸走向徵兵募兵雙軌制[4]。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募兵制,非志願役而達到役齡的常備役男性則改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訓期改前5週新兵基本訓,後11週初級至中級專長訓,無須下部隊,可自願到外島受訓)[5]

歷史

中華民國國軍的前身為國民革命軍,圖為國民革命軍之總司令印信

背景

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各地革命黨人與新軍紛紛起義響應宣布脫離清朝政府尋求獨立並承認中華民國政府。 1912年中華民國正式成立後,南京臨時政府作為當時領導民國的中央,革命軍紛紛歸附中華民國政府的統領,中華民國軍隊因此而誕生。同年清帝遜位,孫文讓位給袁世凱成為總統,北京臨時政府成立,由袁所統領的北洋軍勢力因此也歸附中華民國軍隊的旗下。經過選舉立憲後,北洋政府正式掌權中華民國,其治下軍隊成為當時中國武裝力量,即北洋軍

1925年,中國國民黨師法蘇聯共產黨的「以黨建校,以校領軍」模式,並參考蘇聯軍事制度創設國民革命軍。早期,國民革命軍的將領和軍官由中國國民黨在廣州創設的黃埔軍校培養訓練,軍隊亦效忠中國國民黨,為北伐對日抗戰國共內戰的國民政府軍事主力,亦為中華民國國軍的前身。

後來制憲國民大會於1946年通過之《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三章規定,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貫徹軍隊國家化之普世民主原則。與此類似的名稱還有同樣簡稱為“國軍”(更多情况下簡稱為“革命軍”[6])的國民革命軍,因其為國民政府所屬軍隊(當時的國民政府是由中國國民黨執政領導),故在1947年行憲后改組為中華民國國軍。1948年5月20日正式由總統兼任三軍統帥。

國軍行动歷史

以下是与中华民国国军直接相关的战争与战役。

北伐战争
抗日战争
国共内战

國軍軍事組織及兵力調整規劃案

中華民國三軍儀隊暨三軍軍樂隊
  • 1956年,義務役役期陸軍2年,海、空軍3年。
  • 1969年12月嘉禾案實行,陸軍廢團改旅。
  • 1977年,義務役役期陸、海、空軍皆為3年。
  • 1987年,義務役役期陸、海、空軍皆縮短為2年、唯海軍陸戰隊維持3年役期。
  • 1990年7月1日,中華民國國軍義務役役期不分軍種,服役時間統一為兩年。
  • 1997年7月1日,精實案正式實行。
  • 精進案
    • 2001年推動精實案第一階段
    • 以徵兵年份縮短為主的第一階段精實案結束後,中華民國國軍總兵力剩下38萬人,與精實案正式推行前之60萬人相差甚大,以海軍陸戰隊為例,其員額即由3萬9千人裁減至1萬5千人。
    • 2001年-2008年推動精實案第二階段
      • 2000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10個月。
      • 2000年8月1日起,除義務役外,首次徵集替代役
      • 2004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8個月[7]
      • 2005年7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6個月[8]
      • 2006年1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1年4個月[9][10]
      • 2007年7月1日起,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2個月[11],已經擴大實施志願役兵役招募制度。
      • 200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底,實施義務役役期縮短為1年,持續擴大實施志願役兵役招募制度。[12]
    • 第二波精實案到,總員額到27萬5千人兵力:軍官5萬5千人、士官11萬與士兵11萬,並擴大招募志願役士兵,後備司令降為中將階級。
    • 各軍種編制:目前國軍實施第二階段精實案部隊總兵力27萬陸軍18萬、海軍4萬、空軍3.5萬、憲兵1.5萬;預備軍人大約350萬人。士官兵採行徵兵制、募兵制併行,士官長、軍官(除少部分考選義務役軍官外)則採募兵制。19至36歲國民需服兵役1年,每年約徵兵174,173人(2008年)。平時由陸軍(含特戰(傘兵)、憲兵)、海軍(含海軍陸戰隊)、空軍、組成,戰時可納入海岸巡防署、警政署等司法警力和後備軍人輔助戰力。
    • 2009年-2013年推動精實案第三階段
    • 2010年第三階段以幫助募兵要裁軍到21萬5千人兵力,國家財力才能負擔:軍官4萬人、士官8萬人、士兵8萬人。計畫裁撤7萬5千人的軍人,調整後總兵力20萬,裁撤單位:聯合後勤司令部。
  • 精粹案
    • 2012年-2015年:計畫性裁併後備司令部聯勤司令部、憲兵司令部,其中後備司令部與憲兵司令部改編為後備、憲兵指揮部,聯勤司令部整併為陸軍後勤指揮部。
    • 2012年11月28日國防部組織法修法通過,國防部轄下局長副局長,武官(將軍)文職並用,未來高等公務人員也可擔任國防部轄下軍醫、主計主管。
    • 2013年1月1日:出生於民國83年次(1994年)起的男性年輕人須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結訓後以後備軍人納編。[13]替代役體位者將只受15天的軍事訓練,猶如補充兵。
    • 2014年,國防部部長嚴明宣布海軍陸戰隊未來將併入陸軍,引發時任海軍司令陳永康上將與社會各界反對,更是爆發退伍軍人包圍國防部的抗議活動。
    • 總統馬英九宣示不裁撤陸戰隊和憲兵單位,提出勇固案自21.5萬人繼續精簡至17萬-19萬人之間,約精簡三萬名左右的兵力,後於2015年停止實施勇固案。
  • 勇固案 替代方案
    • 2017年統計,國軍現役部隊:軍官3萬6千人、士官7萬3千人、士兵7萬7千人,總兵力約18萬6千人。2018年、含「末代義務役」陸軍2225梯、空軍892梯、海軍892梯、海陸811梯,1萬1千餘名在內,國軍作戰兵力(不含文教職、軍校學生及聘僱員)將維持在17萬3千人。
    • 2018年:開始實施全募兵制度,另行替代役及四個月軍事訓練役,國軍作戰兵力(不含文教職、軍校學生及聘僱員)將維持在18萬8千人。
    • 2018年、末代義務役於此年12月26日前,全數退伍。各軍種末代義務役人數及(梯次)分別為陸軍299人(2225梯次)、海軍艦艇兵39人(735梯次)、空軍33人(892梯次)、海軍陸戰隊41人(811梯次),共計412人;海軍陸戰隊811梯次在12月26日最晚退伍,義務役於2018年12月26日正式告終。

軍種

中華民國陸軍

中華民國陸軍始建於1924年,由孫中山廣州建立陸軍軍官學校(即黃埔軍校),並建立屬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的正規陸軍。中華民國政府遷臺之後,陸軍軍官學校校本部遷往高雄市鳳山區黃埔校區。陸軍部隊為捍衛國家領土及主權之完整,平時以戍守中華民國臺灣本島、外島要點,從事基本戰力與應變作戰能力訓練為主,及依狀況協力維護重要基地廠、庫設施安全,適切支援地區重大災害防救工作;戰時聯合海軍、空軍,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陸軍新訓所受的訓練為陸軍步槍兵,新訓中心有新竹關西、苗栗頭份斗煥坪、臺中成功嶺、嘉義中坑、臺南官田、臺南大內、新中、屏東龍泉、宜蘭金六結與花蓮北埔。海巡署一些成員也是由陸軍出來的,但進入海巡署後仍然屬於軍人身份。

  • 戰鬥官科、戰鬥兵科:步兵、砲兵、裝甲兵、航空。
  • 戰鬥支援官科、戰鬥支援兵科:工兵、測量、通信、化學、政戰、運輸。
  • 勤務支援官科、勤務支援兵科:兵工、軍醫、軍法、經理、行政、財務。
  • 備註:陸軍儀隊為步兵兵科、陸軍樂隊為行政官科
  • 士兵、將官不分兵科、官科,所以著迷彩服或軍服時均以階級顯示,士官士官長少尉上校間的軍官均有兵科分別。

中華民國海軍

清朝海軍在教育時期甚早吸收西方思想,因此在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後,當時清廷海軍大多認同辛亥革命理念,並加入了中華民國海軍的行列。但是在中華民國早期因軍閥割據的原因,海軍建軍腳步始終緩慢,加上海軍內部也因支持軍閥不同以及訓練來源差異衍生出多個派系(系、青島系、東北系、電雷系),其中馬尾海軍學校的閩系因成立歷史悠久,加上支持中國國民黨因此在抗日戰爭前始終為最大海軍派系,各系間彼此間因爭奪中國海軍的主導權始終明爭暗鬥;直到抗日戰爭日本將中國海軍近乎全滅,國民政府得以整頓既有勢力。1946年,以「四海一家」為口號的海軍軍官學校於上海成立。中華民國政府後,海軍軍官學校遷至高雄市左營區

组织架构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負責辦理海軍軍事事務的規劃、督導及執行。下轄政治作戰室、督察室、人事軍務處、軍事情報處、戰備訓練處、後勤處、計劃處、戰鬥系統處、主計處等幕僚部門。[14]

海軍艦艇兵有自己專屬的新兵訓練中心,全名「海軍新兵訓練中心」,位於高雄市左營區,而海軍陸戰隊則由海軍陸戰隊新兵訓練中心受訓,位於臺灣省屏東縣內埔鄉的龍泉營區,是目前中華民國唯一的海軍陸戰隊新訓中心。海軍陸戰隊的志願役軍官,如果是軍校畢業的,大都畢業於陸軍軍官學校,少數畢業於海軍軍官學校。一些海軍艦艇兵和海軍陸戰隊成員會分發至海巡署服務,也與陸軍相同,分發後仍然屬於軍人身份。

海軍艦艇
兵科

中華民國海軍與大多數國家一樣,有分為海軍艦艇兵與海軍陸戰隊。中華民國海軍分為海軍艦艇兵及海軍陸戰隊(簡稱陸戰隊),海軍艦艇兵平時執行海上偵巡、外島運補與護航等任務;戰時反制敵人海上封鎖與水面截擊,聯合陸、空軍遂行聯合作戰。海軍陸戰隊平時執行海軍基地防衛、戍守指定外島;戰時依令遂行作戰。

中華民國海軍陸戰隊

中華民國空軍

中華民國空軍所使用的中華民國國造F-CK-1經國號戰機

1920年,孫中山首先於廣州大沙頭成立航空局,但由於唐繼堯等西南軍閥分裂,後來瓦解。1929年,蔣中正南京陸軍軍官學校成立航空班。1931年,遷至杭州筧橋擴編,次年成立航空學校。1937年,抗日戰争爆發,日本陸軍航空隊空襲杭州,在空軍攔截機第四與第五大隊的迎擊下痛擊日軍,此即八一四空戰的由來。1950年,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空軍軍官學校遷往高雄市岡山區

空軍在平時警戒監視臺灣週邊的空中區域,對進入領空內的飛行進行辨識與引導的工作,必要的時候採取對驅離的措施。另有防空部下轄之防空飛彈營、連負責臺海一線之防空警備及防砲營負責空軍機場的防空任務,以外購的天兵系統搭配麻雀飛彈、三五快砲等為主力。

空軍沒有兵科分別,只有專長區分。

組織架構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負責辦理空軍軍事事務的規劃、督導及執行。下轄政治作戰室、督察長室、人事軍務處、軍事情報處、戰備訓練處、後勤處、計劃處、通信電子資訊處、主計處等幕僚部門。 [14]

空军軍備

現役機隊「二代機」是中華民國空軍於1980年代後期至1990年代在美國技術支援下自行研製,或向美國、法國購買,以取代老舊戰機或提升空中預警能力的一批軍用航空器;其中構成當前中華民國空軍空中優勢作戰主力的F-CK-1(IDF)、F-16A/B幻象2000-5等三型戰鬥機,在噴射戰鬥機發展史的分類上屬於第四代戰機

中華民國空軍防空暨飛彈指揮部

中華民國憲兵

現任指揮官黃金財陸軍中將

中華民國憲兵於街上協巡治安中

中華民國憲兵肇建於1914年,孫中山廣州就任臨時大總統時,基於警衛及糾察軍紀需要而創設。1932年,國民政府頒布《憲兵勤務令》,律定憲兵主掌軍事警察,兼任行政警察與司法警察;同日,軍政部公佈《憲兵服務章程》,確立憲兵制度,明定憲兵職掌。1936年,創設憲兵學校南京。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後的1953年,憲兵學校在臺復校臺灣省臺北縣三重鎮(今新北市三重區),後於1970年遷至臺灣省臺北縣五股鄉(今新北市五股區)至今,憲兵訓練中心則設於臺灣省臺北縣林口鄉(今新北市林口區)。

憲兵屬於陸軍之兵科,所以軍種為陸軍,但因擁有警察權,所以擁有自己的指揮部及編制等等,不受陸軍司令部管轄,直屬國防部。憲兵身兼軍、司法警察身份,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執行軍法,維持軍隊紀律,維護正、副元首安全,衛戍首都、重要政府機關、機場及軍事基地,執行反恐任務,平時可支援中華民國警察維護治安,戰時亦可成為戰鬥及後勤支援部隊。憲兵以軍種區分為陸軍之兵科(所有人員由陸軍受訓並撥交,但指揮獨立,不受陸軍管轄),憲兵司令部直屬中華民國國防部,是一個獨立的戰鬥及後勤支援部隊,其地位類似於古代之禁衛軍。依國防部精粹案,憲兵司令部已改為指揮部,隸國防部直屬單位,總員額目前為1萬3,000多人[15]。由於新兵進入陸軍新訓中心後由憲兵指揮部挑選合適人才,在陸軍新訓中心結訓後去憲兵訓練中心受訓專長教育,受訓完畢後分發至地區憲兵所屬單位。 2014年3月10日憲兵指揮部指揮官吳應平表示精粹案結束後,憲兵總兵力裁到剩5,502人[16]

跨軍種兵科

有些兵科橫跨各軍種,例如政戰,陸軍裡有政戰,海軍裡也有政戰,空軍裡也有政戰,因此此處將這些兵科一併列出:通信兵政戰軍法軍醫行政財務

規劃、戰略

  • 1949至1972年:攻勢作戰時期;以「反攻大陸」為主。
  • 1972至1979年:攻守一體時期;以「自主防禦」為主,反攻大陸為輔。
  • 1979至2001年:守勢防衛時期;以「防禦固守」為主,同時嚇阻共軍。
  • 2001至2008年:攻勢防衛時期;以「防禦固守」為主,並以決戰境外為輔,選擇有利海、空域,逐次阻殲來犯敵軍,確保國土安全。(第二次總統直選)
  • 2008至2017年:守勢防衛時期;以「防禦固守,有效嚇阻」為主,採被動守勢嚇阻,不主動攻擊共軍。
  • 2017年後:守勢防衛時期;以「防禦固守,重層嚇阻」為主,國軍開始加入主動防禦的策略,在敵軍攻擊前可採取先發制人的手段,並將防禦圈外擴至1千公里甚至涵蓋中國大陸沿岸。運用重層嚇阻與主動防禦手段,達成防衛固守之目的,並以不對稱作戰思維,嚇阻共軍不致輕啟戰端。

相關法律

軍階

中華民國國軍的軍士官分別在其官階前冠以其所屬軍種,陸軍校官、尉官、士官及海軍校官、尉官、士官在軍種後需再加官科,例如:陸軍少將、海軍財務上校、空軍中尉、陸軍裝甲兵上士等[17]。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後,陸續取消了准尉特級上將及增加士官長等級,沿用1949年之前的制度。1956年制定《陸海空軍軍官任官條例》,統一三軍官制,廢除准將階級,不再區分軍官、軍佐,軍士改稱士官,增設士官長軍士長)階級[18],也因為「士官」一詞係國民政府遷臺後才改用,故至今中國人民解放軍仍然使用「軍士」一詞。另,日文「士官」一詞,即是中文「軍官」之意。 1980年制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廢除准尉階級[19]。 2000年廢除特級上將[20]。 國民政府遷臺後,只有下列幾種職位的將領晉任一級上將:為數最多的是職掌國軍軍令權責的參謀總長,1972年以後,只有擔任此職位的將領能晉升一級上將。其次是位崇但無權責的總統府戰略顧問。 其他還有總統府參軍長、臺灣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等。 2013年起,因應《國防部參謀本部組織法》修正實施,參謀總長在承平時期不能晉升一級上將,僅以二級上將任官。

誓詞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民國 95 年 9 月 26 日 修正)

第38條

依本條例第四十七條所定,服軍官、士官、士兵役者應行效忠宣誓,其誓詞如左:

兵籍號碼

1966年起,以徵兵方式進入中華民國國軍服役的役男,均依照《兵籍規則》統編兵籍號碼。該規則規定徵兵屆齡男子,由所在戶政機關,於役男身家調查時,即依《兵籍編號要領》規則,統編兵籍號碼以利編管。該兵籍號碼第一碼,大部分依照戶籍地所在縣市,分為「天地玄黃宇宙」(引用自千字文)等六大區域(根據實務經驗,應為「天地玄黃宇金馬宙」,共八種)。例如:兵籍編號為宇123456之中華民國國軍,該官士兵戶籍可推知設於臺北市;而兵籍編號為黃123456者,戶籍則可推知設於花蓮縣或臺東縣。[21]

1999年,中華民國《兵籍號碼》取用國民身分證所列之編號號碼,不另設號。至此,「天地玄黃宇宙」為首的兵籍號碼編號要領正式取消。惟1999年前服役之中華民國後備軍人及特殊場所役男(如慈湖衛兵)仍沿用該兵籍號碼。[22]

军事活动

演習

漢光演習為中華民國國軍以反登陸演練為主的中華民國全國性實兵防衛作戰軍事演習假想敵一般認為是中國人民解放軍。漢光演習於1984年(民國73年總統蔣經國任內)首度舉行,代號為「漢光一號演習」,並由時任參謀總長郝柏村一級上將主持;之後年年舉行,僅號次有所更動。

閱兵

大陸時期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頭戴德国式军盔的國民革命軍官兵

臺灣時期

1966年10月10日,擔任大閱官的總統蔣中正臺北主持雙十國慶閱兵大典

中華民國政府遷臺初期,國慶日曾經年年閱兵,直到1964年因發生國軍戰機墜毀意外加上總統蔣中正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如以往而取消[23],1975年恢復。

由於閱兵要求動作需整齊劃一,排練過程漫長且嚴酷,而被認為是威權獨裁及黷武的象徵,故在解除戒嚴後隨著政治情勢的改變,逐漸受到抗議或批評。因此1991年為最後一次大型舉行,之後就因「自由主義者的反對」、「政治的民主化」而廢除(尽管法国等不少典型的民主国家也经常举行阅兵,但規模不大)。现均轉型為國防展演的方式呈現,其規模均不如以往。因此目前想要在臺灣,特別是在臺北見到正式的閱兵機會已經相當低。

此外,中華民國不曾舉行過海上閱兵。

 中華民國自1949年迄今歷次國慶閱兵一覽表

年份代號大閱官[lower-alpha 1]閱兵指揮官備註
1949年不詳中華民國國防部東南軍政長官公署司令長官
陳誠
不詳慶祝建國三十八週年,中華民國國軍首度在臺灣舉行公開閱兵。
1951年不詳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艾靉中將慶祝建國四十週年。
1952年復華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唐守治中將慶祝建國四十一週年。
1953年不詳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周雨寰少將慶祝建國四十二週年。
1954年不詳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徐汝誠中將慶祝建國四十三週年,因九三砲戰爆發,徵調軍機協防臺海,取消空中分列式。
1955年光華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鄭為元少將慶祝建國四十四週年。
1956年光復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劉鼎漢少將慶祝建國四十五週年。
1957年中興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胡炘中將慶祝建國四十六週年。
1960年鼎興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朱元琮中將慶祝建國四十九週年。
1961年復興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鄭為元中將慶祝建國五十週年。
1963年復漢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袁國徵中將慶祝建國五十二週年 
1964年興漢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中正
郝柏村中將慶祝建國五十三週年,參與空中分列式的兩架F-104星式戰鬥機擦撞墜毀,王乾宗林鶴聲兩位飛官殉職。
此後取消年年閱兵的傳統。
1975年大漢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嚴家淦
張家俊中將慶祝建國六十四週年,恢復閱兵。
嚴家淦就任總統後首度閱兵。 
1978年漢威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經國
蔣仲苓中將慶祝建國六十七週年蔣經國就任總統後首度閱兵。
1981年漢武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經國
許歷農中將慶祝建國七十週年。
1987年僑泰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蔣經國
程邦治中將慶祝建國七十六週年,於新竹湖口基地,也是總統蔣經國最後一次校閱國軍官兵。
1988年光武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李登輝
陳廷寵中將慶祝建國七十七周年李登輝就任總統後首度閱兵。
1991年華統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李登輝
羅文山中將慶祝建國八十周年,中华民国最后一次双十节军事阅兵大典。期間民主運動人士發起「反閱兵,廢惡法」運動進行抗議,數度與軍警發生衝突。也是目前中華民國國軍最後一次在臺灣舉行大規模的閱兵
2007年同慶操演中華民國總統
陳水扁
吳斯懷中將慶祝建國九十六週年,陳水扁就任總統後首度閱兵,以國防展演呈現,非傳統式閱兵。
2011年國防展演中華民國總統
馬英九
朱玉書中將慶祝建國一百年,馬英九就任總統後首度閱兵,以國防展演呈現,非傳統式閱兵。
2015年漢光31號演習中華民國總統
馬英九
任季男中將慶祝建國一百零四年,並紀念八年抗戰勝利暨臺灣光復七十週年。此次閱兵於新竹湖口基地舉行,又稱為「國防戰力展示」。
2016年慶祥操演中華民國總統
蔡英文
任季男中將慶祝建國一百零五年,蔡英文就任總統後首度閱兵,以「國軍救災能量」為主題的國防展演,非傳統式閱兵,更創下首次「非武裝閱兵」的紀錄。
2017年不詳中華民國總統
蔡英文
徐衍璞中將

海外軍事行動

[25] [26]沙烏地阿拉伯及葉門稱此案為和平鐘計畫(Peace Bell Program)。

  • 中華民國駐越軍事顧問團英語:),於1960年-1975年間,因應越南戰爭派駐在越南共和國(南越)的軍事支援團,屬於中華民國援越單位[27]其中之一。軍援越南可概分為四階段:「奎山軍官團」、「軍事顧問團」、「駐越軍援團」及「建設顧問團」,對越軍事援助之內容,可概分為政戰布建與訓練、武裝配備與製造、海軍勤務支援、空軍勤務援助,以及特戰部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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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曾瓊葉. . 國防部史政編譯室. 2010. ISBN 9789860258073.
  27. 其他單位有農業團、電力團、醫療隊、空運隊等。
  28. . Dailynews.sina.com. 2010-09-17 [2017-05-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5).
  29. .

备注

  1. 中华民国称呼阅兵首长大閱官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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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先前機關:
臺灣軍
驻台灣武装部队
1945年至今
驻台美军(1951年-19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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