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耕涛

早年担任曲阳县县长,冀东行署主任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书记处书记。1958年,升任天津市市长。后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副省长[1]

李耕涛1912年-1974年),直隶阜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李耕涛(1912年12月21日-1974年8月6日),直隶阜平人。1929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37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早年毕业于河北省立正定师范,曾在徐水县乡村师范任教,秘密开展党的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回到家乡,在阜平县城组织起“阜平县各界抗敌后援会”,向群众进行抗日宣传,开展抗日募捐活动。

1937年10月初,八路军一一五师政委罗荣桓在阜平县组织成立阜平县民族革命战争战地动员总动员会,他立即响应,并担任组织部长。1937年11月担任曲阳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1938年2月,日伪军对曲阳发动“二月围攻”,他带领曲阳军民英勇抗击,粉粹了日伪的进攻。1938年4月任冀中政治主任公署主任。1939年吕正操任主任后,改任副主任,在日军的残酷“扫荡”、“清剿”的环境下,开展对敌斗争,建设政权,改善民生,适应了敌后抗日游击战争的需要。1940年调任晋察冀边区第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副专员、专员,1944年任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实业处处长等职。美国《时代周刊》曾经以《1940年河北的领导人李耕涛》对他进行报道。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晋察冀边区贸易局局长、边区贸易总公司经理等职。1946年任冀东行署副主任、主任。[2]

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天津市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在天津市工商企业的接管、财经统一、稳定物价、保障城市供应、企业的民主改革和技术改革、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出不少好经验。

1958年至1963年任中共天津市市长。1958年至1966年任中共河北省委常委。1958年至1962年任河北省人民委员会副省长。1967年1月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处书记。“文革”中受到迫害。是中共八大代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74年8月6日在天津逝世。

参考文献

  1. 天津市地方志编修委员会. . 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5年: 51页.
  2. 博雅人物网 阜平当代人物专题 李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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