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民

李道民1942年7月-2020年6月6日),男,河南濮阳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二级大法官,曾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道民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期
1996年2月2日-2008年1月
前任郑增茂
继任张立勇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2年7月
河南省濮阳县
逝世2020年6月6日(2020歲-06歲-06)(77歲)
河南省郑州市
民族汉族
政党 中国共产党
学历大学本科
母校湖北大学

生平

1968年7月毕业于湖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1976年开始在河南省安阳市公安局工作,历任秘书股股长、办公室干部、副局长等职。1984年1月至1987年8月,担任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987年8月至1996年2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996年2月至2008年1月,担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1]。1998年至2008年,担任第九[2]、十届全国人大代表[3]。曾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修改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等法律法规[4]、设立少年法院等议案[5]。2005年当选河南省法官协会会长[6]

2009年5月退休。2020年6月6日4时4分在河南省郑州市逝世[7]

参考资料

  1. . 河南日报. 2020-06-12.
  2. 王伟; 刘改华. . 中国法院网. 2002-12-20 [2020-05-06].
  3.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3-01-19 [2020-05-06].
  4. . 中国网. 2006-03-11.
  5. 陈一鸣. . 人民网. 2002-03-10.
  6. 陈海发; 冀天福. . 2005-01-21.
  7. 周青莎. . 河南日报. 2020-06-12.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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