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道裕
出身陇西李氏武阳房,祖父李充节,隋朔州刺史、武陽公;父李大通,隋千牛备身、通事谒者;叔父李大亮,为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
李道裕贞观初为虞部郎中,曾出使高昌。十三年迁将作少匠。十八年,唐太宗征辽东,因太常卿韦挺在幽州主持后勤,殆于职务,被太宗免职除名,令李道裕代之[1]。二十年,刑部尚书张亮被人告发谋反,群臣皆认为该杀。独李道裕言:“亮反形未具,罪不当死。”但最终张亮伏法,李道裕因此也被太宗记在心中。一年后,刑部侍郎任缺,太宗命宰相推举的数人,皆不称旨,最后言道:“朕得其人矣。往者李道裕议张亮狱云‘反形未具’,此言当矣,朕虽不从,至今悔之。”遂以道裕为刑部侍郎,封狄道公。后出为蒲州刺史。太宗准备再次征辽东,命江南造大船,遣陕州刺史孙伏伽召募勇敢之士,莱州刺史李道裕运粮及器械,贮于乌胡岛。未行而帝崩。高宗嗣位,转大理卿。
永徽三年,弓月道行军副总管高德逸将所购买的骏马私自留下自用,被御史弹劾,李道裕因奏请将骏马送到宫中马厩,被高宗认为他“妄希我意,深乖法官之体”,将他贬官[2]。
有子李仁宗[3]。
参考文献
- 《册府元龟》:十八年,太宗将有事于辽东,令太常卿韦挺支度军粮,挺在幽州,日致饮会,未符圣策。太宗大怒,令将作少监李道裕代之。
- 《资治通鉴》:十月,弓月道行军总管梁建方、副总管高德逸为御史所劾。建方兵众足以追讨,而逗留不进,德逸乃令市马。自取骏者。帝以建方有破处密之功,释而不问。大理卿李道裕奏言:“德逸所取之马,筋力异常,请实中厩。”帝谓侍臣曰:“建方出总戎麾,常愞(懦)不进;德逸违法取马,自有刑名。就中不和,俱合深责。朕以出师命将,务在军功,凯旋之际,便加黜免,情所不忍,所以特令宥之。道裕法官,职在决断,进马之事,非其所司,请以马送北门,妄希我意,深乖法官之体,岂朕行事不为群下所知邪?朕今日咎未能。”即黜道裕。
- 左赞善大夫裴遘夫人李氏墓志:夫人武阳公十代孙,隋刑部侍郎道裕之曾孙,皇西州蒲昌县令仁宗之孙,洺州司户令同之长女也。笄年适河东裴遘。天宝十三载卒于永丰里之私第,春秋五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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