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際期

崇禎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進士,後仕清,任戶部主事。[2]歷升浙江提學道、浙江按察司僉事、浙江分巡金衢道等職。[3]順治十一年(1654年)升刑部右侍郎[4],改左侍郎[5],次年升工部尚書[6],轉兵部[7]。同年卒於任内,諡僖平[8]

李際期-1655年),字元獻[1],河南省孟津縣人。明末清初官員。

其墓尚存,有石刻、禦碑等。現為河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参考资料

  1. 《清秘述聞三種》上冊,卷1,頁4
  2. 《世祖章皇帝實錄》21卷
  3. 《世祖章皇帝實錄》21卷、44卷
  4. 《世祖章皇帝實錄》81卷
  5.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08212號
  6.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36853號
  7.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008196號
  8. 《世祖章皇帝實錄》97卷
官衔
前任:
張秉貞
兵部漢尚書
順治十二年五月丙午-順治十二年十一月
(1655年6月26日-1655年)
繼任:
孫廷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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