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養沖
李養沖(?-1629年),字葆婴,号知白,直隸廣平府永年縣(今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明朝官员。累官宣府巡撫。崇祯初被劾,死於獄中。
李養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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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宣府兵部右侍郎 | ||
籍貫 | 直隸廣平府永年縣 | |
字號 | 字葆婴,号知白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崇禎二年(1629年) | |
親屬 | 弟 李養志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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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丁未科進士,任池州府推官,升任兵部主事。天启六年五月,由陝西固原兵备右參政升為本省按察使、備兵洮岷。閏六月,仍管固原道事。累官兵部右侍郎、巡撫宣府[1]。崇禎二年(1629年)罷官,御史吳玉彈劾其侵盜撫賞銀七萬及冒功匿敗等罪。論死,死於獄中[2][3]。
家族
有弟李養志、李養廉,子李芳蕴、李芳莎。
參考
-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539號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史.列傳 ,248卷 ,6425:李養沖,永年人。歷兵部右侍郎,巡撫宣府。崇禎二年既謝事,御史吳玉劾其侵盜撫賞銀七萬,及冒功匿敗諸狀。論死,斃於獄。
- 清光緒三年刊本《永年縣志·卷26》頁35-36:李養沖,字知白,萬厯三十五年進士。任池州府推官,遷兵部主事,備兵固原援遼。固原遊擊陳愚直至臨洺而叛,大掠八日,上命捕治愚,直亡命不獲,養沖遣兵詗獲之。擢宣府巡撫都御史。莊烈帝元年,召對羣臣,於平臺出,養沖疏云:旗尉往來如織,不賂之,恐毁言之日至;賂之,愁物力之難勝。又云:崇禎之初政,即天啟之敝政。上不懌。卒坐法死。子芳藴,有傳。芳莎,貢生,仕至同知。弟養志。養志,字聶許,萬厯三十二年進士。除章鄴縣知縣。淸幹不撓,豪强皆斂跡。擢御史,有直聲。巡按陝西,貪吏多被劾。終大理寺丞,祀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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