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林觀山寨遺址

東林觀山寨遺址位於四川省瀘州市瀘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明。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東林觀山寨遺址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点四川省瀘州市瀘縣
時代明代
編號6
登錄2012年7月16日

東林觀山寨遺址位於四川省瀘縣百和鎮東林觀村3組東林觀山丘頂,建於明代,面積約115370平方公尺。平面略呈橢圓形,東北、西南長約415公尺,東南、西北寬約278公尺。現存寨門3座、大部分寨牆、水井1口、牌坊1座、惜字亭1座。寨牆由條石砌成,總長約1457公尺,高約6.5公尺,厚2.8公尺。水井由條石砌成,井面呈四方形,井口為圓形,直徑0.7公尺。寨址中部為牌坊和惜字亭。

牌坊建於明萬曆八年(1580),為四柱三間三樓歇山式石質仿木結構,面闊5.9公尺,通高6.4公尺;牌坊前後兩面浮雕圖案構思巧妙,雕工精細,瑞獸、花卉、人物故事栩栩如生;其明間梁材刻有“雲端金闕萬曆庚辰冬山主大厚立,天下奇觀”等字。

惜字亭距牌坊約10公尺,建於清道光十三年(1833),通高5.8公尺,為五層六角形仿木結構石塔;塔基平面呈正方形,基座邊長1.77公尺,逐層向上縮小,各層均有各種浮雕圖案;第一層設焚字爐和造塔記,第二層刻捐建人名,第四層正面豎匾刻有“惜字亭”三字。

2006年,東林觀山寨遺址被瀘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1.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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