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漠紀聞
《松漠紀聞》是宋人洪皓在被金國羈留期間所作的見聞錄。全書近七十條。其版本有十餘種之多。按陳順芝的《松漠紀聞》校點說明所言,現存最早的版本是明代嘉靖顧元慶輯《顧氏文房小說》所收,最通行版本的是《學津討源》本,而《豫章叢書》本則是按元本復校的,最為精確。
來歷
南宋紹興元年(1131年),洪皓被流放到冷山(今吉林農安北),長期與金國百姓相處,便將當地的風俗民情以及金國的遺聞軼事,筆錄成集,但這些筆錄卻因為洪皓南歸時怕被金國留難而燒毀。
紹興十三年(1143年),洪皓與張邵、朱弁回到南宋。其後因贊同張浚抗戰,多次得罪奸臣秦檜,被貶謫英州(今廣東英德),前後九年。其間洪皓憑記憶將從前在北方的筆錄重新寫下整理成冊,名為《松漠紀聞》。可是當時又遇秦檜實施「私史之禁」,不許民間著作稗史流傳。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洪皓始被召回,中途死于南雄州(今廣東南雄)。現在流傳的《松漠紀聞》是他去世後其長子洪適校刊而成;為《松漠紀聞》和《松漠紀聞續》二卷;其第二子洪遵又補遺十一事,寫成《松漠紀聞補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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