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廷玉

林廷玉1455年-1530年),字粹夫,福建侯官縣(今福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廷玉寄籍陝西平涼衛,於成化十九年(1483年)中式陝西鄉試第一名舉人(解元),成化二十年(1484年)聯捷甲辰科三甲進士,歷吏科給事中[1],升工科都給事中,因唐寅事貶海州判官。弘治十六年(1503年)升任湖南茶陵知州,倡建洣江书院,聚生徒讲解儒家经典,风雨无阻,寒署不辍。历江西按察使司佥事、广东提学副使、右通政、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南京都察院等。官至都御史。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福州士兵因索餉譁變,有士兵左布政使污辱伍符,廷玉與副使高文達出面勸解得緩[2]

注釋

  1.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六》:成化二十三年十一月戊戌以 進士鄭寯等二十人為給事中。寯、林廷玉,吏科;祝俓,王璽、葉紳、鄭宗仁、魏玒,戶科;胡瑞、王綸、孫孺,禮科;張朝用、劉孟、楊瑛、盧亨、魯昂,兵科;胡金、季源、韓佑,刑科;龐泮、柴升工科。
  2. 談遷趙時春的《平涼府志》

參考書目

  • 《茶陵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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