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更新
林更新(1988年2月13日-),中国大陸男演员,2011年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同年在電視劇《步步惊心》中饰演十四阿哥而成名,因徐克導演的賞識,參演了《狄仁杰之神都龙王》、《智取威虎山》、《三少爺的劍》、《西游伏妖篇》等多部電影。2014年獲提名第33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新人獎。2016年出演《武神赵子龙》中的男主角趙子龍。2017年出演《楚喬傳》中的男主角宇文玥。
林更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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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演员 | |
罗马拼音 | Lin Geng Xin |
英文名 | Kenny |
昵称 | 更新、九亿少女梦、小新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出生 | 中国遼寧瀋陽 | 1988年2月13日
职业 | 演員 |
语言 | 漢語 |
教育程度 | 上海戲劇學院表演系 |
出道日期 | 2009年 |
代表作品 | 《步步惊心》 《軒轅劍之天之痕》 《武神趙子龍》 《楚喬傳》 |
活跃年代 | 2009年至今 |
经纪公司 | 唐人影视(2010年-2012年) 林更新工作室 |
影视作品
电视剧
首播年份 | 剧名 | 角色 | 备注 |
2011年 | 《步步惊心》 | 允禵 | |
2012年 | 《轩辕剑之天之痕》 | 張烈 | |
《姐姐立正向前走》 | 童少天 | ||
2014年 | 《舞乐传奇》 | 舒难陀 | |
2016年 | 《武神赵子龙》 | 趙子龍(赵云) | |
2017年 | 《楚乔传》 | 宇文玥 | |
2020年 | 《最初的相遇,最后的别离》 | 嚴謹 | |
2021年 | 《刘老根4》 | 客串 ,網路劇 | |
待播 | 《我的砍价女王》 | ||
电影
上映年份 | 电影名 | 角色 | 备注 |
2009年 | 《藍色矢车菊》 | 南海天 | |
《玩命魔術》 | 童行 | ||
2013年 | 《狄仁杰之神都龙王》 | 沙陀忠 | |
2014年 | 《大話天仙》 | 林冲 | |
《同桌的你》 | 林一 | ||
《馴龍高手2》 | 小嗝嗝·阿倫德斯·哈德克三世(Hiccup Horrendous Haddock III) | 中國版配音 | |
《痞子英雄2:黎明再起》 | 陳真 | ||
《智取威虎山》 | 203少剑波 | ||
2015年 | 《煎饼侠》 | 林更新 | 客串 |
2016年 | 《谁的青春不迷茫》 | 林子傲 | 客串 |
《快手槍手快槍手》 | 小庄 | ||
《三少爺的劍》 | 谢晓峰 | ||
《長城》 | 將軍 | ||
2017年 | 《西游伏妖篇》 | 孫悟空 | |
《有完没完》 | 小新 | 客串 | |
2018年 | 《狄仁杰之四大天王》 | 沙陀忠 | |
待上映 | 《日常幻想指南》 | 特别出演 | |
MV
年度 | 歌手 | 歌曲 | 導演 |
2010年 | 胡歌 | 蓝光 | Fei&Trisha |
平面模特
年度 | 书名 | 角色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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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 《秘果》 | 张漾 | 饶雪漫 |
代言
獎項
- 2011年搜狐秋季电视剧盛典最佳男新人奖
- 2011年搜狐电视月刊十大新生力量
- 2011年联合报大陆四小生接班人
- 2011年新浪电视年终盘点年度最佳新人
- 2011年新浪娱乐年度盘点五大新人
- 2011年南方都市报娱乐年鉴美丽榜《步步》演员获第二名、网友票选第一名
- 2012年奇艺盛典年度最佳电视剧新人奖
- 2012年奇艺盛典最具人气内地男演员奖
- 2012年奇艺盛典网络最受欢迎男演员奖
- 2012年Men's Joker型男志盛典年度新锐型男典范奖
- 2011年搜狐电视剧盛典年度最佳新人奖
- 第六届腾訊星光大典年度影视新人奖
- TVshow2011娱乐电视大奖年度最佳男配角奖
- 2011年度娱乐星锐榜年度影视演员
爭議
- 出演風波:2013年2月2日,林更新在南京參加活動時表示未接到演出《步步驚心》續集《步步驚情》的邀約,「我沒有接到劇本,所以不知道有沒有我」[2]。然而次日,湖南電視臺某位導演便在微博上傳一張唐人影视總裁蔡藝儂的微信截圖,指林更新說謊,截圖透露2012年10月公司就已邀他演續集,且林更新用「提前解約」做為交換條件。蔡藝儂表示,林更新睜眼說謊,「一個人撒謊可以到這種地步:我十月分在三里屯與林喝咖啡,力邀他出演續集,他說興趣不大,然後提出解約。我說你幫我想個說法向團隊交代,他說他以出演續集作為解約的交換條件!」;唐人副總賈士凱表示從頭到尾都有他[3][4],之後唐人在5日發表聲明指林更新與唐人電影簽署10年約,期限到2020年,期間禁止林更新私接工作[5]。
- 解約官司:2013年8月報導指出,林更新在同年2月曾提起訴訟,稱經紀公司未按合約安排參演影視作品,屬違約行為,林更新並於2012年12月向公司發出解約通知,訴請確認雙方合約於2012年12月解除。經紀公司方面則要求林更新繼續履行雙方合約,並賠償公司相應損失。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林更新單方面解除合約符合法律規定,判決確認雙方於2012年12月解除合約,並駁回經紀公司反訴請求[6]。2013年8月26日,上海一中院二審公開開庭,經紀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要求二審改判支持其一審反訴請求。二審審理過程中,雙方就一審查明的部分事實及合同性質等問題,進行了多回合的辯論交鋒,但均未提出新的證據[6]。2013年12月9日上海市一中院披露經過二審,法案認為,經紀公司在履約過程中無任何過錯及違約行為,其為林更新安排參演影視劇、參加商業代言活動、進行全面的商業推廣,並按約支付演藝報酬,已完全履行合同義務。林更新雖發函要求解約,但缺乏合理理由,故不能產生解約的法律效力。林更新在2012年12月之後擅自參加商業代言等活動,已違反合同約定,且已實際給經紀公司造成損失,經紀公司有理由要求按照合約分得林更新演藝收入中的30%部分。最終林更新被判因無故要求解除合約,賠償經紀公司損失人民幣195萬元[7]。
參見
- 武神趙子龍
- 楚喬傳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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