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蔚山

林蔚山1946年7月11日),台灣企業家,現任中華映管董事長,前大同公司董事長林挺生長子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大同工學院電機工程學系、美國華盛頓大學經營研究所碩士

林蔚山
出生1946年7月(74歲)
臺灣
国籍 中華民國
母校臺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大同工學院電機工程學系、美國華盛頓大學經營研究所碩士
职业中華映管董事長
配偶林郭文艷
儿女長子 林建文 (歿)
次子 林建元
父母林挺生
签名

生平

林蔚山就讀大同工學院時,從妹妹的北一女畢業紀念冊上認識了林郭文艷,進行交往,後來結婚。與林郭文艷育有二子(一歿)[1]。林蔚山具有經營研究所碩士學歷,個性溫和,但不善於經營企業,故大權旁落於林郭文艷身上[2][3]

2011年1月,林蔚山爆發疑似掏空大同集團資產、個人投資通達國際導致大同集團虧損的醜聞,遭檢方約談,以新台幣兩千萬元交保候傳[4][5],同年10月7日遭到起訴求刑20年[6]

2012年6月29日,板橋地院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一審判處林蔚山有期徒刑4年6個月[7][8][9]

2014年8月13日,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判處林蔚山8年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10]

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後,2017年8月23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判處林蔚山8年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且須沒收其脫免債務的不法所得13.5億餘元。[11]

2017年10月,高法院裁准扣押林蔚山的四筆土地共1,022坪、及林所有的17,655,173股大同公司股票、和79,172股華映公司股票,這是刑法沒收新制上路後,第一位上市公司負責人因涉掏空公司被新制查扣財產案子。這主因是林投資通達公司大賠,竟將個人為通達連帶保證的銀行債務13億餘元,轉嫁由大同集團子公司吸收,涉嫌掏空大同公司,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8月底依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將林蔚山判刑八年、併科罰金3億元,且沒收犯罪所得13億餘元,檢方隨即聲請查扣林蔚山的犯罪所得,最高法院最後予以准扣。[12]

2019年5月29日,最高法院駁回林蔚山上訴,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3億元,沒收脫免債務的不法所得13.5億餘元,並要求檢方啟動防逃機制,維持更一審判決。全案定讞。[1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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