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正平
简历
1927年参加彭湃领导的海陆丰工农革命军。1929年到香港开了一家柯记烟丝店。胞兄柯麟到香港后,卖掉了烟丝店开设了“南华药房”。1935年柯正平接手药店。1936年入党。
抗日战争爆发后,柯正平受八路军驻香港办事处廖承志指示,参加东江华侨回乡服务团香港办事处的工作,负责转运“保卫中国大同盟”给东江纵队。1941年12月香港沦陷后,参加广东人民抗日游击纵队。1943年开始长驻澳门。奉命派遣电台和报务人员去海南岛琼崖纵队,使其恢复与延安的直接电讯联系。[2]
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柯正平与马万祺合作,在澳门新马路开设了“新中行”做进口商品代理业务。
全国人大第四至九届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副主任。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谈判中方代表、《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委员。2003年获澳门特区政府授予大莲花荣誉勋章。[3]
家人
- 胞兄柯麟。
- 女儿:柯琼
- 孙女:柯海帆
- 孙子:柯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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