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商轉公投

核四商轉公投是一場預定2021年8月28日在中華民國舉辦的公投案,由黃士修領銜提並由中選會編號為17案的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旨在通過公投解決核四的爭議[1][2]

2021年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
 中華民國2021年8月28日
189

公投案主文

沿革

此提案原為2018年3月29日,以核養綠提案送審階段原始公投主文一部分,為「您是否同意:為避免非核家園政策所導致之空氣污染與生態浩劫,應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一項;以終止非核家園政策,重啟核電機組,進而保障人民享有不缺電、不限電、不斷電與低廉電價的自由」[4]中選會認為提案主文涉及違反一案一事項、未具客觀及中立性等疑慮,發函要求更正[5]。該案最終更名為「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6]

2019年6月公投法三讀通過後,確認下一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將不會與2020年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同時舉辦[7],且根據修正後之公民投票法,下一次公投將訂於2021年8月28日舉行[8]

2019年3月4日,黃士修先生於108年3月4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檢具主文、理由書及提案人名冊至中選會。[9]

2019年12月13日,核四商轉公投經黃士修領銜並連署達門檻後,經戶政查對及中選會審議後成為第1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9]

2020年7月27日,監察院針對中選會對「核四啟封商轉發電」公投提案,未辦理聽證會即通過公投案的決議,由監委田秋堇趙永清楊芳玲所提的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及中選會檢討改進。其中監委趙永清批評,黃士修所提公投案是「亡國滅種」的提案,嚴重誤導民意,並指中選會未盡到把關之責[10]

另見

參考資料

  1. 余祥. . 中央通訊社. 2021-01-22 [2021-02-02].
  2. 賴于榛、王寓中. . 聯合報. 2021-01-23 [2021-02-02].
  3. (PDF). 中央選舉委員會.
  4. 編務組. . 鏡週刊. 2018-10-12 [2021-02-02].
  5. (PDF).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21-02-02].
  6. (PDF). 中央選舉委員會. [2021-02-02].
  7. 徐政璿. . ETToday. 2019-06-17 [2019-06-18].
  8. 季節. . 中時新聞網. 2021-01-22 [2021-02-02].
  9. .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
  10. 陳熙文. . 聯合報. 2020-07-27 [2021-02-02].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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