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府
洪武元年(1368年),改静江路为静江府,五年改名桂林府,治所在临桂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属广西布政司。領二州,七縣。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资源、龙胜、全州、兴安、灵川、灌阳、永福、阳朔等市县。
桂林府,中国明朝时设置的府。明清时为广西省省会。1913年废。
清朝时的桂林府,衝,繁,難。隸桂平梧鬱道。巡撫,布政、提學、提法,勸業、巡警道駐。順治初,因明舊為省治。乾隆六年(1741年),析義寧縣地置龍勝廳。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桂平梧鬱兼管鹽法道,徙駐梧州。提督徙駐南寧。同年,析永寧州、永福縣、融縣、柳城縣、雒容縣四縣地置中渡廳。領二廳,二州,七縣:龍勝廳、中渡廳、永寧州、全州、臨桂縣、永福縣、灌陽縣、陽朔縣、義寧縣、興安縣、靈川縣[1]。
註釋
- 《清史稿》卷七十三 志四十八/地理二十/廣西/桂林府
This article is issued from Wikipedia. The text is licensed under Creative Commons - Attribution - Sharealike. Additional terms may apply for the media 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