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民

楊俊民1531年-1599年),字伯章,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蒲州(今山西省永濟縣蒲州)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壬戌科进士。楊博之子。

楊俊民

大明總督倉場戶部尚書
籍貫 山西平陽府蒲州
字號 字伯章
出生 嘉靖十年(1531年)
逝世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
出身
  • 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進士出身

生平

山西鄉試第四十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登第二甲第十三名進士[1][2]。授戶部主事,歷禮部郎中[3]

隆慶三年(1569年),升任河南提學副使[4]。隆庆五年,任河南右參政[5]

万历元年(1573年),任太僕寺少卿。万历五年(1577年),任太常寺少卿[6]。万历六年,任大理寺左少卿[7]。万历六年,都察院右僉都御史[7]。万历九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8]、廵撫山東右副都御史[9]。万历十年,任兵部右侍郎[9],万历十三年(1585年),升任戶部右侍郎、總督漕河軍務廵撫鳯陽[10]。万历十五年,改任戶部左侍郎[11]。万历十七年,升任戶部尚書總督倉場。累加太子太保。卒于任内,贈少保[12]

家族

曾祖楊選,累贈光祿大夫柱國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祖父楊瞻,按察司僉事 封兵部左侍郎 贈光祿大夫柱國少保 諡太子太保兵部尚書;父楊博,光祿大夫柱國少保兼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母段氏(封一品夫人)[13]

参考文献

  1. (明)张朝瑞. .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鲁小俊,江俊伟著. .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禮部志稿 ,43卷 ,597
  4. 明實錄:穆宗實錄 ,28卷
  5. 明實錄:神宗實錄 ,17卷
  6. 明實錄:神宗實錄 ,69卷
  7. 明實錄:神宗實錄 ,78卷
  8. 明實錄:神宗實錄 ,130卷
  9. 明實錄:神宗實錄 ,120卷
  10. 明實錄:神宗實錄 ,166卷
  11. 明實錄:神宗實錄 ,184卷
  12. 《明史》(卷214):子俊民,字伯章,嘉靖四十一年進士。除戶部主事,歷禮部郎中。隆慶初,遷河南提學副使。萬曆初,歷太僕少卿。父博致政,侍歸。起故官,累遷兵部左侍郎署部事。時議撦力克嗣封。俊民言:「款未可遽罷。惟內修守備,而外勒西部,使盡還巢,申定市額,使無濫索而已。」議遂定。進戶部尚書,總督倉場。十九年還理部事。河南大饑,人相食,請發銀米各數十萬。或議其稽緩,因自劾求罷。疏六上,不允。小人競請開礦,俊民爭不得,稅使乃四出。天下騷然,時以咎俊民。在事歷三考,累加太子太保。卒官,贈少保。後敍東征轉餉功,贈少傅兼太子太傅。
  13. 龚延明主编. .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四十一年壬戌科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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