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能

權能一詞,於不同領域則有不同解釋。

政治

  • 中山思想(三民主義)的權能區分,人民有權、政府有能。人民之權,可以間接行使,如國民大會;或直接行使,如普選、公投。政府之能,以中華民國為例,包含考試、監察、司法、立法和行政五院。政府之於人民,可類比司機於乘客,總經理於董事長...等。特別注意在三民主義中,純粹的民意機關是國民大會(權者),非立法院(能者)。
  • 政治學上指權力與功能,例如某些國家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各有其權能。

法律

民法上即權利的作用,一般常與權利混淆。一個實體權利必須經由程序上的作用以後,方能實現其實體上的效果。例如:一債權(實體權利)衍生出請求權(權利的作用),經由債權人請求後,滿足其債權。

常見的權能有請求權和撤銷權,它們雖然名為權,但卻並非權利,惟日常生活中,用語混淆已不可免,僅需注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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