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厅长 池 红
副厅长 陈晓平 郎道先 丁新权 黄小蓉
纪检组组长 雷朝晖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组织上级机构 江西省人民政府
机构类型 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正地厅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文化厅委员会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北二路89号
官方外网首页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管全省文化工作。

主要职能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定全省文化艺术事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法规。
  • 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
  • 推进文化艺术领域 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规划、实施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省级公共文化设施,规划、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 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
  • 指导、管理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起草有关政策法规,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查工作。
  • 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 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
  • 拟订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 拟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 指导、管理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 指导文化科研工作,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 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组织结构

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人事处
  • 计划财务处
  • 直属机关党委
  • 纪检组(监察室)
  • 艺术处
  • 社会文化处
  • 外事处
  • 文化市场局(处)
  • 文物保护处
  • 博物馆处
  • 文物执法处
  • 文化产业处
  •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直属单位

  • 江西省赣剧院
  • 江西省歌舞剧院
  • 江西省京剧团
  • 江西省杂技团
  • 江西省话剧团
  • 江西省木偶剧团
  •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 江西画报社
  • 江西省艺术研究院
  • 江西画院
  • 江西省电影公司
  • 江西省文化音像出版社
  • 江西省演出公司
  • 江西省图书馆
  • 江西省群众艺术馆
  • 江西省博物馆
  • 江西省考古研究所
  • 江西艺术中心
  • 江西省文物商店
  • 江西省文物保护中心
  • 江西省艺术档案馆2
  • 江西省文化产业开发中心
  • 江西省文化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 江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
  • 江西省文物保护执法队9
  • 江西艺术剧院
  • 省直文化系统保育院
  • 洪都电影院
  • 青山湖电影院
  • 文化厅招待所

脚注

  1. 江西省文化厅主要职责 存檔,存档日期201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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