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郡

汲郡中國西晉时设置的

建置沿革

晉武帝泰始二年(266年),分河內郡汲郡治所汲县(今河南省卫辉市西南),属司州。領六縣:汲、朝歌、共、林慮、獲嘉、修武[1]

十六國時期,汲郡相繼為(310年-318年)、後趙(318年-350年)、前秦(350年-355年)、前燕(355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移治枋頭(370年改名永昌,後復舊)。[2]

北魏時,省并汲、獲嘉二縣,河內郡山陽縣改屬汲郡。太和十二年(488年),復置汲縣。太和十八年(494年),頓丘郡頓丘縣改屬汲郡。太和二十三年(488年),復置獲嘉縣。北魏孝明帝孝昌中,分修武縣為北修武、南修武二縣;分汲郡置黎陽郡,頓丘縣屬之。北魏孝莊帝永安元年(528年),分汲郡置林慮郡,林慮縣屬之。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535年),共縣改屬林慮郡。至此,汲郡領六縣:北修武、南修武、汲、朝歌、山陽、獲嘉,治所在朝歌縣之枋頭城。[3]

北齊時,省并北修武、山陽、獲嘉三縣,餘修武、汲、朝歌三縣。北周北齊後,廢伍城郡,其所領伍城縣改屬汲郡;修武縣改屬修武郡。至此,汲郡領三縣:汲、朝歌、伍城。[2]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汲郡,領縣直屬衛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衛州為汲郡,治衛縣,領八縣:衛、汲、隋興、黎陽、內黃、湯陰、臨河、澶水。[4]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汲郡為衛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復改衛州為汲郡,領五縣:汲、新鄉、衛、共城、黎陽。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復改汲郡為衛州。[5]

人口

  • 晉武帝太康中(280年-289年),汲郡有37000戶。[1]
  • 東魏孝靜帝武定中(543年-550年),汲郡有29883戶,102997口。[3]
  • 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汲郡有111721戶。[4]
  • 唐玄宗天寶十四載(755年),汲郡有48056戶,284630口。[5]

行政長官

汲郡太守(266年-319年)

  • 王宏,字正宗,高平人,晉武帝泰始五年(269年)前後在任,任內开辟荒地五千余顷。[6]
  • 馮員,安平人。[7]
  • 張延,晉惠帝永興二年(305年)被攻殺。[8]
  • 田甄,晉懷帝永嘉元年(307年)出任。[9]

汲郡內史(319年-330年)

  • 石聰,後趙六年(324年)前後在任。[10]

汲郡太守(330年-577年)

汲郡太守(607年-618年)

  • 王仁恭,字元實,天水上邽人,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以衛州刺史改號。[19]

汲郡太守(742年-758年)

國主

  • 赵王石勒,319年-330年在位,汲郡為趙國封內的二十四郡之一。[21]

參見

  • 衛州

註釋及徵引文獻

  1.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2. 牟发松等,2017,《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3.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4. 《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5. 《舊唐書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6. 《晉書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7. 《晉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8. 《晉書 卷四 帝紀第四》
  9. 《晉書 卷十三 志第三》
  10. 《資治通鑒 卷九十三 晉紀十五》
  11. 《魏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12. 《魏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13.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14. 《魏書 卷八十八 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15. 《魏書 卷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16. 《北齊書 卷二十 列傳第十二》
  17. 《魏書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18. 《北齊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九》
  19. 《隋書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
  20. 《唐刺史考全編》
  21. 《晉書 卷一百四 載記第四》:“以……汲郡……合二十四郡、戶二十九萬為趙國,封內依舊改為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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