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郡
建置沿革
晉武帝泰始二年(266年),分河內郡置汲郡,治所在汲县(今河南省卫辉市西南),属司州。領六縣:汲、朝歌、共、林慮、獲嘉、修武[1]。
十六國時期,汲郡相繼為漢(310年-318年)、後趙(318年-350年)、前秦(350年-355年)、前燕(355年-370年)、前秦(370年-384年)、後燕(384年-396年)所有,移治枋頭(370年改名永昌,後復舊)。[2]
北魏時,省并汲、獲嘉二縣,河內郡山陽縣改屬汲郡。太和十二年(488年),復置汲縣。太和十八年(494年),頓丘郡頓丘縣改屬汲郡。太和二十三年(488年),復置獲嘉縣。北魏孝明帝孝昌中,分修武縣為北修武、南修武二縣;分汲郡置黎陽郡,頓丘縣屬之。北魏孝莊帝永安元年(528年),分汲郡置林慮郡,林慮縣屬之。東魏孝靜帝天平二年(535年),共縣改屬林慮郡。至此,汲郡領六縣:北修武、南修武、汲、朝歌、山陽、獲嘉,治所在朝歌縣之枋頭城。[3]
北齊時,省并北修武、山陽、獲嘉三縣,餘修武、汲、朝歌三縣。北周滅北齊後,廢伍城郡,其所領伍城縣改屬汲郡;修武縣改屬修武郡。至此,汲郡領三縣:汲、朝歌、伍城。[2]
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汲郡,領縣直屬衛州。隋煬帝大業三年(607年),改衛州為汲郡,治衛縣,領八縣:衛、汲、隋興、黎陽、內黃、湯陰、臨河、澶水。[4]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改汲郡為衛州。唐玄宗天寶元年(742年),復改衛州為汲郡,領五縣:汲、新鄉、衛、共城、黎陽。唐肅宗乾元元年(758年),復改汲郡為衛州。[5]
人口
行政長官
汲郡太守(266年-319年)
汲郡太守(330年-577年)
參見
- 衛州
註釋及徵引文獻
- 《晉書 卷十四 志第四 地理上》
- 牟发松等,2017,《中国行政区划通史·十六国北朝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 《魏書 卷一百六上 地形志二上第五》
- 《隋書 卷三十 志第二十五》
- 《舊唐書 卷三十九 志第十九》
- 《晉書 卷二十六 志第十六》
- 《晉書 卷三十九 列傳第九》
- 《晉書 卷四 帝紀第四》
- 《晉書 卷十三 志第三》
- 《資治通鑒 卷九十三 晉紀十五》
- 《魏書 卷二十七 列傳第十五》
- 《魏書 卷四十四 列傳第三十二》
- 《魏書 卷七十二 列傳第六十》
- 《魏書 卷八十八 列傳良吏第七十六》
- 《魏書 卷八十 列傳第六十八》
- 《北齊書 卷二十 列傳第十二》
- 《魏書 卷六十九 列傳第五十七》
- 《北齊書 卷四十七 列傳第三十九》
- 《隋書 卷六十五 列傳第三十》
- 《唐刺史考全編》
- 《晉書 卷一百四 載記第四》:“以……汲郡……合二十四郡、戶二十九萬為趙國,封內依舊改為內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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